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中選會撤黃石吟參選資格 縣選會聲請釋憲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1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江俊亮、周永捷台北10日電)嘉義縣東石鄉長參選人黃石吟資格案,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下午撤銷縣委會決議,認定不具參選資格。不過,嘉義縣選委會指出,將函文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聲請解釋。

中選會秘書長鄧天祐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條規定,中選會對縣市選委會有監督、指揮權限。中選會有權撤銷嘉義縣選委會決議。

他說,黃石吟曾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經台中高分院判刑3個月確定,刑期尚未執行,依選罷法第26條規定不符資格。「因此中選會之前是請他們重新開會認定」。

選罷法第7 條明定:「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議員及縣(市)長選舉,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主管,並指揮、監督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辦理之。」

不過,嘉義縣選委會今天再召開委員會,表示,案經與會委員充分討論,基於憲法保障人民參政權,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4條規定,同意東石鄉長參選人黃石吟的參選資格,准予登記。也函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准予登記聲請釋憲。

鄧天祐說,「眼看明天就要公告,礙於時間緊迫,只好用傳真方式,一一徵詢11位中選會委員意見,是否撤銷嘉義縣選委會決議」。經統計有超過3分之2委員同意撤銷嘉義縣選委會決議,中選會傍晚把正式函文發給嘉義縣選委會,告知這項決定。

鄧天祐同時也對嘉義縣選委會聲請釋憲表示,縣市選委會無權向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法律見解不一致時,縣市選委會要受中選會見解的拘束」。

另外,對國民黨籍立委吳育昇等人要求監察院彈劾嘉義縣選委會,嘉義選委會主委吳容輝說,縣選委會是獨立行使職權的機關,尊重每位委員的見解,嚴守選務中立,依法論法,並無護航的問題,國民黨立院黨團有不同的立場與見解,「那是他們的權利」。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