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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業看法》 未另設機房 維修風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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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湯世名、吳為恭/彰化報導〕彰化市傳出維修工人被電梯砸死意外,國內一家大型機電公司業者表示,一般電梯若要進行更換鋼索或昇降道內的機電維修,都應該在電梯煞車等安全維護上特別注意,並且對於維修人員要有專業教育訓練;會發生電梯墜樓等意外,多半是人為疏失所造成。

這家機電公司業者表示,以該公司來說,維修人員要進行電梯維修保養時,最重要的就是電梯煞車系統檢查,因為電梯多半是高樓層住戶使用,且可能一次搭載多人,因此不容發生墜樓意外。

業者說,彰化市這棟透天厝內的電梯,應該屬於沒有另設機房的電梯,相關儀器等設備都設立在昇降道內,因此維修時人員必須進入昇降道內,相對增加其危險性。

業者強調,一般電梯都會在電梯井底層設置防撞緩衝器,但緩衝器高度並不高,加上當時死者可能是處於站立狀態,才會因來不及趴下被墜落的電梯車廂撞擊到頭部,當時若是趴下躲在底層井坑,或許會沒事。

業者說,彰化市這起意外,是維修工人要更換電梯鋼索,因此,才會用鍊條來鉤住電梯,好方便更換鋼索,但鍊條之所以會鬆脫導致電梯墜落,可能是鍊條本身沒有牢牢固定所致。

彰化縣政府勞工處勞動條件科長張美玲說,勞工處將會同勞委會中區勞動檢查所人員,前往意外事故發生現場進行會勘,確認這起事故中雇主的責任歸屬。

張美玲表示,依據勞基法第59條規定,勞工因職業傷害導致死亡時,雇主除了給予5個月平均工資的喪葬費外,同時應一次給予死亡工人家屬40個月平均工資的死亡補償,受益人順序以配偶與子女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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