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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陸委會:保障智財權個案先協助平台先拉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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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正慶台北5日電)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決議將台灣商標及智慧財產權,列為第 5次「江陳會」協商項目,陸委會表示將儘早列入,並主張「個案先協助、平台先拉起來」,藉此保護應有權益。

立法院今天做出上述決議,陸委會也支持爭取列為下次兩岸協商的項目,12月中下旬在台中市舉行的第4次兩會會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將就兩岸商標、專利技術、智慧財產權和著作權等議題,先行磋商後再決定是否列入第5次會談正式討論項目。

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在陸委會例行記者會指出,像以「阿里山」、「杉林溪」為名的台灣農特產品,政府早在3年前就關切遭大陸搶註問題,當時也曾召集相關機關研商因應措施。

隨後,大陸工商總局來台拜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等單位時,已將被大陸搶註的商標予以註銷,但部份遭盜用註冊的商標還是存在,因此,陸委會希望能把智財權的議題,儘早列為兩岸正式協商的項目之一。

劉德勳表示,在與對岸的磋商過程中,雖然大陸主張地名不可註冊為商標,但像「大同電子」已是台灣馳名商標,並非大陸的地名,這是比較大的困擾。

此外,大陸商標審查員在官網上查不到有那些台灣商品已有登記註冊,目前僅能靠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把相關資訊交給對方。劉德勳說,除了先協助個案外,平台機制先拉起來也很重要。

一旦兩岸完成智財權等協議的簽署,劉德勳承認,是否溯及既往恐怕有難度,但至少在明年第5次兩會會談時,將有機會處理兩岸之間的智財權與商標註冊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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