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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按規定編列強化戶役政資訊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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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今葉台北20日電)內政部今天表示,強化戶役政資訊系統與應用推廣計畫經費都是依照規定編列,並未浮編預算。

報載內政部戶役政資訊系統建置應用軟體開發建置費每人月薪達新台幣16、17萬元,根本浮編預算一事,內政部發出新聞稿澄清,一切預算編列都是按照規定辦理,且「人月費」包含直接薪資、管理費用、其他直接費用及公費,並非報載所說的「月薪」。

內政部表示,「強化戶役政資訊系統與推廣應用計畫」,時間長達4年半,自98年7月至102年12月為止。98及99年執行事項所需經費列入今年的特別預算,100年至102年所需經費也將循公務預算程序編列。

新聞稿指出,現行的戶役政資訊系統機具是在92年間購置,為改善老舊機具經常當機,影響業務進行及民眾權益,有更新必要。預計於99年全面更新戶役政資訊系統所有機具,並增置備援及相關子系統硬體軟體,硬體約需9億9000多萬元。

至於軟體的計費基準,內政部表示,是按照「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98年1月公布的「資訊委外服務人員計價參考要點」規定的系統人月計費基準,硬體則是依照台灣銀行採購價格或市場價格計算。

內政部並澄清,應用軟體開發建置費包括細部需求分析作業、應用軟體系統開發、實機教育訓練平台系統建置、系統建置與資料轉換、電腦機房整備需求規劃、電腦軟硬體系統採購需求書製作等工作項目,所需經費均包括在「人月費」中,並非「月薪」。媒體所謂「月薪16、17萬元」是錯誤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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