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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M業申請台政府投資 限4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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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曾慧雯、陳梅英/台北報導〕經濟部擬定「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 )產業再造方案」,日前已獲行政院核定;凡是國內既有廠商或新設公司,有意針對DRAM產業提出再造計畫並爭取政府參與投資者,即日起三個月內都可以向經濟部工業局提出申請,經濟部最多會投資兩家公司,總金額不超過三百億元。

強調政策沒轉彎 TMC9月應可成立

對於外界質疑政策轉彎,經濟部則予以否認,並強調台灣記憶體公司(TMC )沒有破局,還是照原來的路走,今年9月應可完成公司設立。

工業局從去年10月起,就發現DRAM產業情況不是很理想,因此向行政院提出擬定產業再造計畫的構想;今年黃曆新年過後,經濟部提出以台灣記憶體公司(TMC )為產業整合平台的想法,並請宣明智出任召集人,只不過業者各有意見,一度甚至傳出宣明智倦勤。

業者再造計畫 須保證獲IP技術授權

工業局表示,有意申請的廠商必須具備四個條件,第一,再造計畫中應保證能夠用比以往更有利的條件取得國外IP技術授權,未來與國外技術母廠合作共同開發,也可基於公平原則擁有產品的IP及無償使用權。

第二,再造計畫中應列出國內業者與國外技術合作母廠於台灣共同研究下世代技術,且台灣研發中心的技術研發不應與技術母廠有技術世代落差。

第三,再造計畫中應提出如何與國外技術合作母廠共同開發研究計畫,並藉以訓練國內相關人才。

第四,再造計畫中必須具有國內產業結構調整的策略思維,其中應包括改善企業體質與產業結構,協助進行收購或部分合併其他公司或介入相關產業公司的重整。

經濟部常務次長黃重球表示,美國、日本那麼大,都只剩下一家DRAM廠商,反觀台灣竟有六家業者,當市場供過於求時,台灣將會第一個受傷害;黃重球說,DRAM產業投資很大,但是賺得不夠多,希望能透過適度的再造調整產業結構,讓DRAM不要再走回過去的模式,否則將再度陷入景氣循環中。

限三個月內申請 TMC也會參加

黃重球強調,只要符合上述四項條件的業者都可提出申請,經濟部會在截止收件後三個月內完成審查,而TMC「絕對會參加申請、絕對會成立公司」,至於TMC提出的申請會不會保證過關,黃重球則表示要由評估小組審查,視情況挑出一至兩家公司投資。

‧ DRAM業申請政府投資 限4條件 ‧ 業界歡迎 多將提出申請(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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