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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災民認定 災戶災眷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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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博郎、蔡清華、黃佳琳/調查採訪)「我們才是真正的災民,救濟物資和慰問金竟領輸人,還被假災民恐嚇,叫我們不能亂講話!」「我們的戶籍雖然遷出,家還是在這裡,現在房子和家人都沒有了,為什麼不能算受災戶?」

為物資與慰問金 互生嫌隙

風災過後,各地湧進無數救援物資和慰問金,高縣甲仙鄉小林村災民的數量也逐漸增加。因為各單位對災民認定標準不一,影響救援物資和慰問金的發放,未來還有土地重劃和遷村新建房舍的問題,部分災民之間開始產生嫌隙。

問題是:誰算是真正災民?

因黃金寶等人及時呼救和疏導,逃到高地保住性命,是外界在初期熟知的災民;當時人未在村內的倖存村民,和災後紛紛趕回的罹難者親屬,似乎也算災民。

對於戶籍已不在小林者,有災民認為既已離鄉多年,並未真正受災,不應回來瓜分資源;有災民身分爭議者則強調,他們只因必須出外謀生或為子女就學之便,才將戶籍遷出,如今老家和親人都沒了,他們還得回來料理後事,未列受災戶,情何以堪?

有個性衝動者,因擔心村民放話會影響其權益,出言恐嚇要村民「不要亂講話」,引起極大反感,有人揚言退出自救會,另覓安置所。

高雄縣政府社會處表示,災害防救法有關災民的認定,包括住處毀損、淹水、淹砂、民眾受傷、死亡、失蹤者,原則上根據戶籍認定。

但這次八八水災較特殊,即使戶籍不在災區內,但只要有兩位以上災民證明災害當時確實在災區,仍被視為災民。另因道路嚴重損害無法返家者,及從災區後送出來的也可認定為災民。

小林村自救會長蔡松諭則說,之前有太多慈善團體前往龍鳳寺發放愛心善款,指定給小林村的災民,自救會以戶為單位,提供罹難者名單給慈善團體參考。這份名單內,戶籍設在小林村九至十九鄰,只要有失蹤者、尚未取得連繫者,都算在內。

災後積極援助小林村重建的台南市議員王定宇認為,以目前的情況來看,應分為「災民」和「災眷」,災民重在安置、重建,災眷重在心靈撫慰、補償和繼承的問題,應針對不同需求提供援助,才能避免爭議。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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