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取得政權後,一步步走向反面,接連不斷地搞人與人斗。後來越看越清楚,他的唯一目標就是當秦始皇,自己的獨霸地位不容挑戰。他消滅了一切政治對手,任何一個稍有懷疑的人統統都被整死。中國因為他的錯誤死了大約五千萬之眾。大救星變成了大災星。而且他到死也沒有絲毫自責之心。
茅于軾
(美國東部時間5月4日晚上,CATO研究所2012年弗裡德曼促進自由獎頒獎禮在華盛頓舉行,茅于軾先生及夫人趙艷玲女士出席,並發表獲獎感言。)
毛給中國帶來的是使人痛苦,然後死去。不但自己用盡辦法叫人痛苦,而且動員全國人民互相鬥,互相製造痛苦。對一般的小人物,也不是簡單地處死,而同樣叫他們經受極大的痛苦才殺掉,像張志新,遇羅克,林昭,王佩英,無一不是在就義前叫他們受盡了罪才把他們殺掉。
可是類似於恐怖分子的行為,稍微改變一點形式,以一種隱蔽的方式進行,就很容易矇騙群眾。一個最近的例子就是我國以文化革命為代表的階級鬥爭。為了讓無產階級的政權永不變色,叫大家斗大家。全國人民都上當受騙。
公用事業是指公共交通、水電煤氣、公路服務以及公園、圖書館、博物館、消防、治安等服務。在美國,這些事業哪些要收費?哪些不收費?收費的原則如何確定?這是本文要討論的問題。
在國內,政治家的最大利益就是繼續執政.像美國的總統,當政一屆之後很少願意自動放棄下一屆競選的.可見執政的滋味非常美妙.美國的總統受的制約很多.私人生活中的男女關係都被輿論監督著.受了這麼多的限制,執政還那麼值得留戀,一個不受制約的執政位置,其價值之高是不言而喻的.為了自己繼續執政,百姓的利益如果和自己繼續執政相衝突,肯定會犧牲百姓的利益,而不會選擇放棄執政....
掌權者又故意把這三者混為一談,好像政治家總是代表人民利益的,國家利益更不用說,它就是人民的利益。這種故意的混淆模糊了許多問題的是非,誤導了許多人的看法。
科學的人權定義應該是:人人都可以享受,而且不會引起衝突的權利。與人權相對立的是特權。特權是只有少數人可以享受的權利。如果更多的人都要享受這種權利就會引起衝突。
為什麼人權是與生俱來的權利? 因為凡是一個人,都能夠平等地享受人權,這不需要別人為此作出犧牲,而且他本人也不用因此而承擔任何義務。其他的權利往往只適用於某些群體,比如公民權,它只適用於某個國家的公民。當他終止當該國的公民時,就不再能夠享受了。而且當他享受公民權的時候還必須承擔某種義務,比如服兵役。而人權則不同,不管一個人處於什麼狀態,他永遠有權享受人權。
寫下這個題目,就感到一定會得罪一些人,特別是從事農業的人。這是很自然的。誰要說自己所從事的工作不重要,等於說我自己不重要,甚至還會影響到自己的飯碗。這的確非同小可。不過且慢,我只是說農業正在變得不重要,至少現在還是很重要的。
我在中國文聯出版社出版的《給你所愛的人以自由》一書,被禁止銷售以后,當局再一次侵犯我的出版自由。他們(具體是誰因保密,我們不知道)指示他們所能夠控制的報刊雜志,不許刊登我的文章,不管是什么內容的一律不許刊登。《南方周末》2004年10月14日第C19版頭條刊登了“全方位理解油价”為標題的文章。該文署名為“于是”,其實真正的作者是我茅于軾。因為南方周末的編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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