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丹尼

紐約華裔青年撞死遊民案 二級誤殺罪成立
華青駕駛寶馬車在華埠涉嫌飆車、撞死流浪漢一案,被告林丹尼(Danny Lin,音譯)7日在法院,被陪審團裁定二級誤殺罪(Manslaughter)成立,法官將於9月27日宣判刑期。

檢控官呈堂,林丹尼案發數分鐘後在手機上發了這樣一張超速被逮住的卡通圖,并跟貼短信:我的人生(my life)。 (網絡圖片)
紐約華裔青年撞死遊民案 結案陳詞
華青林丹尼(Danny Lin,音譯)2014年11月在華埠開寶馬車撞死流浪漢一案,控辯雙方昨(6日)於高院結案陳詞,雙方圍繞案件最大爭議點「車速」展開激辯。

林丹尼(左)29日在庭審結束后,飛快離開法庭,躲避記者。 (蔡溶/大紀元)
超速撞死行人 誤殺?過失殺人?
不少年輕人喜歡飆車,誤以為魯莽駕駛只會被開交通違規罰單,但是從這個案例中可以看到,超速駕駛若涉及死亡,即便被撞死的行人違章橫過馬路,車主仍有可能被起訴誤殺罪或過失殺人罪,而承受種種嚴重的後果。

林丹尼(後面摀臉者)離開法庭時,躲避記者,前面2位是他的辯護律師。 (蔡溶/大紀元)
林丹尼案:刺青為證 檢方稱他愛飆車
華埠街頭車流量大,但車速通常不太快,常看到行人不顧紅綠燈「英勇」穿過車流,可是萬一碰到飚車族,普通的交通肇事問題就會演變成危害公共安全問題,飚車族把橫穿馬路的行人撞死,誰來擔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