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人員

台8大類食品須聘食安人員 2018年實施新法
衛福部食藥署6日預告訂定「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與應置比率及其他相關規定」草案。未來罐頭、食用油、麵條等8類、約240家食品大廠,都須設有食安專員,確保產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範,預計將於民國107(西元2018)年陸續實施,屆時違者最重可罰300萬元。

标签: 食安人員

相關話題: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