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我应该怎么说出口 看看别人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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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7月26日讯】 中国青年报编者的话﹕6月28日本版刊出“有待论证的公开求爱”后﹐作为编者的我﹐立即傻眼了───最多时﹐我一天收到了75封电子邮件﹐还有一摞摞寄来的稿件。更令我为难的是﹐因为腾出版面刊登高考试题﹐没能及时推出讨论﹐使得“论证”迟迟没有结果。所以在这里﹐我先得向参与讨论和期待结果的朋友们道一声“抱歉”﹗
  
   所谓“有待论证的公开求爱”﹐源于大学里的两个故事﹕男生A君抱着一束玫瑰花﹐在女生宿舍楼下用荧光棒拼出一颗闪亮的心和“I Love You”﹐期望能打动心仪已久的女生小B。另一男生C君眼看毕业在即﹐把一封热辣辣的求爱信贴到了校园网上。
  
   对A君与C君公开求爱的行为﹐大家各抒己见。我对600余篇来稿粗略地统计了一下﹐发现欣赏﹑赞成这种公开求爱的﹐约占四分之一﹔否定﹑反对的﹐约占四分之三。以我看﹐比例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我们要看看对方的说法有无道理。组织这个讨论的初衷﹐或许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爱也需要学习。不知朋友们是否认同﹖
  
   最后来完成这个版面时﹐我感到特别痛苦﹐因为要一刀刀地忍痛割爱〔一行行﹑一字字地删除〕。我一再告诫自己“不要追求完美”﹐才算把工作打住。而许多精彩的论述﹐许多亲历者的故事﹐都因为容量有限而不能刊出。我只有再向大家说一声“抱歉”﹗

◆亲历者 真爱需要矜持–湖北汪洪兴

我之所以持这样的观点﹐是缘于我的那段感情经历。我知道﹐如果当初我也像A君和C君那样不顾一切地去表白我的爱情﹐我与我的梦中情人只能是永远失之交臂。那时候﹐我的女友有着太多的追求者﹐在这些人当中我并不算是最优秀的﹐根本没有志在必得的信心和把握。我之所以能够“力挫群雄”﹐拥有我甜蜜的爱情﹐成为最后的胜利者﹐是因为我的竞争对手们首先为自己的鲁莽和疯狂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纷纷被打入“冷宫”。而我﹐对那分异常渴望的爱情却是格外理智﹐百般呵护﹐利用从友情到爱情的“和平演变”﹐让她不知不觉地成了“俘虏”。

后来跟女友谈及此事﹐她说我很聪明﹐真正读懂了女孩子的心思。她说她一点都不怀疑当初那些男士们的表白是真实的﹐但这不仅没有感动她﹐相反给她带来了无形的恐惧和巨大的压力﹐憎恶之至﹐爱从何而来﹖再说﹐把自己交给一个根本就不了解自己的人﹐又让人如何去对未来的爱情充满信心呢﹖

女友的这番话让我明白一个道理﹕爱是一种和谐与默契﹐是两颗心灵产生的火花﹐是不能强求的。惊天动地的追求如果得不到对方的认可和回应﹐就是单相思﹐充其量也不过是一种比较超级的单相思而已﹐这不仅不会赢得真正的爱情﹐恐怕连可能升华为爱情的友谊也会失去。

◆亲历者 一场噩梦 受伤的人

三年前我上初三的时候﹐一位上高二的男生向我公开示爱。为了这件事﹐我损失了一年宝贵的青春。

当时中考在即﹐大家都在拼命复习。一日晚自习﹐一位男生走进来﹐当着全班的面﹐当然包括班主任﹐把我喊出了教室﹐然后对我说﹕“我很喜欢你﹐愿意交个朋友吗﹖”

我想班主任在看着我呢﹐所以一张嘴就说道﹕“我们班主任在。”

他往教室里看了看﹐说﹕“好﹐我在楼下等你。”等我回过神来﹐走进教室﹐发现班主任正铁青了脸看着我。那时我和班主任正有些小矛盾﹐她认为我裤子太长﹐上衣太短﹐不扣外衣扣子﹐不像学生样﹐为此已教训了我好几次。

等晚自习结束后﹐我走到楼下﹐发现那名男生迎面向我走来﹐说﹕“你们终于下课了﹐我等你很久了。”

我还没来及说话﹐班主任黑着脸从我俩身边经过。

接下来发生的事到现在我仍无法忘记﹐它就像噩梦一样纠缠了我多年。当班主任一口咬定我和那位男生有关系时﹐我说什么都没有用了﹐可我对天发誓我不认识他。为此我站了一整天办公室﹐在办公室里遭受所有老师的目光和议论﹐甚至被迫与班主任一起站在路上认人﹐那简直要把我一个女孩的自尊全部打碎。到爸妈在办公室里被班主任申斥得老泪纵横﹐我彻底崩溃了﹐我拿起刀﹐就在手腕上一划﹐耳边还在响着班主任的话“她真有那么漂亮吗﹐她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怎么会来找她﹖”

后来爸妈为我办了病退﹐我在家呆了一年﹐整整一年﹐就为了一个我不认识的人的示爱﹐一个对我有偏见的班主任的误会﹐我白白损失了一年的宝贵的青春。

我不想在此责怪那位我到现在也不知道是谁的男生﹐他有他爱的权利﹐我只想对那些公开示爱的人说一句﹐请你们考虑一下后果﹐考虑一下被示爱者的的心情。

◆亲历者 我曾落荒而逃–山东苗伦海

我和他相识于一场“球场意外”。我在场外做“拉拉队”﹐突然球击中了我﹐我血流满面。飞出这球的他﹐立即放弃比赛﹐背起我直奔医院。后来﹐我竟暗暗地喜欢上了他。

不久之后﹐他们系在篮球比赛中得了冠军。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作为队长的他﹐上台领奖时竟在台上频频向我送飞吻﹔走下领奖台后﹐又在众目睽睽之下边喊着我的名字边举着奖杯走向我。面对这突然来临的一切﹐我简直懵了﹐在一片刺耳的欢呼声中落荒而逃……

从那以后﹐我开始躲避他﹐试图忘却他﹐就是偶尔在校园里相遇﹐我们也形同陌路。因为我知道﹐他是一个不珍惜爱也不懂得爱的人。当爱在两个人的心中萌生时﹐需要的是精心的呵护和培育啊。当爱还是嫩芽时﹐太猛烈的阳光只会让爱枯萎﹔只有当爱长成参天大树时﹐才需要太阳的瞩目和众人的喝彩﹗

◆亲历者 不要轻易说爱–江苏曹咏

她已经太久地占据了我的脑海﹐使我无心学习﹐于是决定把一切都向她讲出来。

我抱了一束玫瑰花等在她的宿舍楼下。她来了﹐我迎上前去﹐不好意思地告诉她我为她点了一首歌。她问“为什么”﹐我才拿出了玫瑰。她冷静地收下了﹐说“我还没想过这件事”。当花交到她的手中时﹐广播里响起了我点的歌﹐羽泉的《最美》。我还给她写了一首诗﹐标题是我们俩名字的结合。

听着歌回宿舍﹐一栋楼的同学都喊我的名字﹐我觉得自己像个英雄。

结局是她说我冲动﹐对我没有感觉。我恍然大悟﹐这一切都是我自作多情﹐我很了解她﹐她却不了解我﹐这样的结局早就该想到。

◆赞成派 他们爱得真豪迈—贵州无名

只要真爱的琼浆源于心底﹐哪怕像黄河咆哮﹐火山爆发﹐万丈瀑布一泻千里﹐也无可非议﹔相反﹐应该得到人们的赞成与欣赏。A君和C君﹐正是这种火山式的情感喷涌。他们敢于大胆而坦率地表白自己的爱情﹐这不也是一种豪迈的美吗﹖至少比那些将爱恋深藏心底发酸﹑发霉﹐甚至带进坟墓的痴男儿强百倍。

七十年代手拉手﹐八十年代手挽手﹐九十年代抱着走﹐这也许是中国老百姓恋爱观的一种进步。那么﹐在当代大学校园里﹐出现这样的求爱方式也就不足为奇了。

◆赞成派 21世纪的爱情突击手–河南long120

学生A是我的崇拜者﹐当之无愧的崇拜者。

多少次在梦幻中效仿他的行为﹐却没有付诸行动﹐因为我没有他勇敢。

我们宿舍有一句名言﹕我最讨厌喜欢一个人不说。是的﹐喜欢一人能够说出来﹐便是勇敢者。

至于学生C﹐乃我的先驱﹐是我们道路的先行者。自然我也做了与他几乎相同的事。

A君与C君﹐是时代的先行者﹐是先进文明的代表﹐是21世纪的爱情领域的突击手﹗

◆反对无效 北京总是迟到

呵呵﹐从本科到研究生﹐已经在校园里混了将近七年﹐类似的事情见过不少﹐自己也干过一次﹐觉得这种现象是校园中一道美丽而独特的风景。

大约是在二年级吧﹐班上的一个女生让我着了迷。她皮肤很白﹐性格异常开朗﹐留长发穿牛仔裤的时候简直让人无法抗拒。在此之前我没有过向女生求爱的经历﹐为此我专门制订了一个计划﹐打算先发动强大的E-mail攻势﹐然后进行第二阶段的鲜花攻势。光是这个计划就让我兴奋的不得了。下了绝大的决心才发出第一封E-mail﹐以后就一发不可收拾﹐最多时一天发七封。只可惜战役第一阶段刚进行到一半﹐就收到她一封措辞严厉的拒绝信。我不甘心﹐继续推进我的计划﹐结果换来她连续三封拒绝信。我没想到一个表面上这么开朗的女生竟会这样无情。可能男生在青涩年代里承受能力普遍比较差﹐遭此重击后我一度心灰意冷﹐即使现在想起来还是有一些遗憾﹐也许是我把顺序搞错了﹐要是先进行鲜花攻势可能会好一点﹖

经过这件事我成熟了许多﹐身上也有了些许男人的味道〔某女生语〕。我从心里觉得这实在是一种有益的人生经历﹐很奇怪为什么有人反对这样的事情﹐这并没有妨碍谁。这样的情感是无法压抑的﹐况且为什么要压抑呢﹖当纯真的感情选择一种特殊浓烈的表达方式时﹐尤其美丽。周围相当多的同学对此也抱一种欣赏甚至是嫉妒的态度﹐看看校园网上的帖子﹐就会明白学生们对这样的表达方式有特殊的偏好。

我觉得包容精神是校园文化魅力的精髓和源泉。还记得我隔壁寝室一个放荡不羁的男生在女生楼底下站了一个通宵﹐结果被政工干部知道后批评了一通﹐说的最多的一句话竟然是“要注意影响”。注意什么影响﹖不仅这位同学想不清楚﹐我们也听着来气。 所以我要说﹐反对无效。

◆赞成派 说吧﹐说你爱我吧–何名

我在上个世纪看过一部煽情的港产片《飞越黄昏》﹐其中一段镜头是男主角将女主角带到一处黑暗的海滩﹐用打火机一点﹐沙滩上就出现火焰点点的几个大字“I LOVE YOU”。我想那个大学生一定也是参考借鉴此类作品了吧。一直以为艺术高于生活﹐现在才知道艺术是多么贴近我们的生活。他们的行为也许够夸张﹐够搞怪﹐但我不认为有什么不妥。难道爱情的表达方式在我们这个讲求含蓄的国度里只能局限在眉目传情﹐寄送情书吗﹖在这个所谓的e时代中﹐千奇百怪的求爱方式都会产生﹐也终将被宽松的社会环境所包容。不管何种求爱方式﹐只要不违反公共道德﹐不伤害他人感情﹐就有存在的理由。

女人大都是虚荣的动物。即使她不接受这个男子的爱情﹐也并不代表不接受这个男子的爱情表达方式。接不接受是她的权利﹐表不表达以及如何表达则是你的权利。以我浅薄的法律知识﹐妄自推测这也是人权的一种吧。

由于上千年历史文化思想的承袭﹐我们一直追求一种“度”﹐行为的循规蹈矩为武侠小说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在现实生活中不敢张扬个性的人们愈发地追捧令狐冲类的性情中人了。古时讲求女子“笑不露齿”也是对“度”的一种诠释吧。但在女人露肩赤膊引为时尚的今天﹐为什么还要压抑自己的感情呢﹐听过陈淑桦的那首歌吗───说吧﹐说你爱我吧﹐用你甜蜜的话将我溶化。

◆赞成派 爱的全球化—北京马超

两个男生﹐为情可谓煞费心机﹐我很欣赏他们的做法。

中国人素以含蓄为美﹐但这却导致很多有情人不能成为眷属。只能停留于单相思。两个大学男生的直接表白﹐是很纯真的。在鲁迅笔下﹐阿Q不也向吴妈直接示爱﹐下跪了么﹖又何况21世纪的大学生﹖

没有必要大惊小怪。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全球化的当代社会﹐爱也能够全球化。我们可以用多种现代化手段宣布﹕“我爱你﹗让全地球的人都知道﹗”

让更多的人都知道我爱你﹐实际也是一种海誓山盟。

反对派 这样的求爱反文明–四川邓良春

A君和C君的求爱方式给我的感受有点异常﹐它代表一种愚昧﹑落后和反文明﹐使我联想起阿Q向吴妈求爱。

如果我是被爱者﹐这种求爱让我感到羞耻﹐我不会为这种“千古浪漫”激动得眉飞色舞﹐受宠若惊﹐我只是怀疑今后若一起生活﹐他这个人是否可靠﹐甚至他能否成为一个人格健全的家庭成员。为了感情和欲望﹐A可以抛下人格尊严﹐我想问﹕他的理想是什么﹖他的追求又是什么﹖他公开地“兜售”爱慕之情﹐巴不得全世界都知道他爱得赤裸而大胆﹐露骨而无能﹐又有哪个自尊的女孩会欣赏这种无知的爱﹖

爱﹐不是跪着求来的﹐也不是公开拍卖得来的。人要是过度地追求所谓的轰轰烈烈的爱情﹐必然降低人本身的价值。

A君和B君的丑态并不是个别现象。在我们这个年代﹐谈纯洁而高尚的感情太少了﹐谈露骨而肉麻的感情太多了。

◆反对派 爱是两个人的事–湖北王荣平

爱是两个人的事﹐公开求的便不是爱了。

玫瑰又怎样﹐下跪又怎样﹐I love you又怎样﹐网上贴信又怎样﹖如此隆重的求爱方式﹐勇气是可嘉的﹐但令人悲哀的是﹐A君们只懂得浪漫﹐却不懂得爱。

爱是一种尊重。

公开求爱后﹐爱不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一群人的事。无论被求者做出怎样的选择﹐都将有无数双眼睛注视。爱成了一种表演。而且是在你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就被推上了舞台。

没有尊重﹐何来爱﹖

没有了爱﹐玫瑰只是花﹐跪下的只是膝盖﹐I love you只是一句英文﹐它们都和爱无关。

◆反对派 求爱还是做秀–远望

我觉得两位男生完全没有考虑到对方的感受﹐他们表现出的是一种比较自私的行为。

让我们假设﹐如果女孩接受了你的爱意﹐你就可以大大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如果她拒绝了你﹐你同样可以得到众多的同情。可女孩呢﹖在你营造出来的巨大压力下﹐她的抉择会变得更加艰难和痛苦﹐可以说是你在逼她﹗虽然你不会承认﹐但是事实的确如此。这样的行为无论如何都会让人感到浓浓的“做秀”感觉。请你扪心自问﹕如果你真的爱她﹐会忍心让她如此毫无自卫能力地暴露在人们的目光下吗﹖

其实无论在校园还是在社会上﹐如果你真的爱他〔她〕﹐都应该站在她的角度来感受她的处境﹐这一类看似浪漫勇敢的“秀场”还是越少越好。

◆反对派 心有灵犀–北京李昱

爱情是心灵的火花﹐如果没有碰撞或者碰撞没有火花﹐那就证明她〔他〕不爱你。

爱由情而生﹐情是心灵之泉。任何做作的言辞和表示都是多余而无用的。当然﹐言为心声﹐如果你爱她或她爱你﹐不妨多下点功夫去营造倾听彼此心声的情境。

正在恋爱的人﹐只要她〔他〕认准了某个人﹐如果你有100个理由反对﹐她〔他〕就有101个理由赞成。恋爱的人们﹐很愿意让人恭维﹐更乐意有人吹捧﹐那是虚荣心的需要。但不能忽略了人也有社会性﹐自己的一言一行也会产生行为效应。所以﹐爱情行为不是个人的事情﹐而是每个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

人们说﹕“心有灵犀一点通”﹐其实﹐彼此相爱的人是不用“点”的。

◆反对派 公开求爱有点丑–北京葛中秋

人类社会是群体社会﹐每个人的生存﹑发展都离不开社会﹐每个人的行为只有与自身身份﹑时代及环境相协调﹐才能为社会所接受﹑包容和理解﹐进而产生美。

大学校园是求知﹑解惑﹑育人的场所﹐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而众目睽睽之下﹐手持玫瑰花跪着向异性求爱以及在校园网上发布火辣辣﹑赤裸裸的示爱语言﹐与学生身份和校园环境是格格不入的。试想﹐如果这样的行为﹑举止不加以规范和限制﹐其他学生纷纷效仿﹐女生宿舍前跪满求爱的男生﹐校园网上挂满求爱的帖子﹐玫瑰花成为校园的畅销品﹐“爱”成为学生议论的主题﹐教室里还有安静的课桌吗﹖这样的场所还能称其为校园吗﹖

不可否认﹐大学生思想活跃﹐易受外界的影响﹐一些行为举止具有前卫性。但要知道﹐爱情本身具有神圣﹑排他性﹐尤其是在最初求爱阶段。如果学生表现出与自身身份不相符﹑与校园环境不协调﹑违背大众心理的行为﹐便是对所爱之人的不尊重和对爱情的亵渎﹗所以﹐公开求爱﹐不但不美﹐反而有些丑陋。

◆反对派 尊重爱情隐私权–四川林海波

现实生活中我们时常能看到这种情景﹐某某痴爱某某﹐求之不得﹐遂下狠招﹐做出非同寻常的举动﹐让世人皆知自己在深爱着某某。而这的确也不乏成功的例子﹕最终某某在社会的压力下〔如他对你那么好﹐你为什么还不答应﹖〕只能委曲求全﹐勉强答应。如果仅从效果来讲﹐这种方法未尝不是一种好办法﹐但是这能叫爱情吗﹖这种所谓的爱情值得提倡吗﹖

爱情是一个私人的话题﹐有的只是当事人相互之间的关系﹐任何人都不应该在未征得当事人同意之前﹐大肆进行公开化﹐哪怕你是当事人的一方。人们现在一般都知道如果要拒绝别人的示爱﹐应该私下里进行﹔但对于被示爱的人的隐私权﹐还没有引起重视﹐甚至毫无这方面的概念。有人会说﹐求爱的人有选择表达爱情方式的权利。但是我们知道﹐世上没有绝对的权利﹐你所拥有的权利要得到认可﹐就只能是建立在不侵犯别人权利的基础上。何况爱情毕竟是一种特殊的关系﹐并不等于你付出了﹐对方就一定要接受或者也向你付出感情。

◆反对派 傻到家了–北京越跃

A君此举若是发自内心﹐乃个人性格所使﹐无可非议﹔但若为了刻意追求浪漫的效果﹐那可真傻到家了﹐实在是“没脑子”。我比较欣赏细水长流式的爱情﹐虽然没有瀑布那样壮观﹐那样惊天动地﹐看上去平淡无奇﹐实则蜿蜒曲折﹐稳中求进。

现代大学生是性格开放﹐极欲表现自我的一族﹐大多数人不会让心中的玫瑰静悄悄地绽放﹐静悄悄地凋零﹐他们会大胆地向对方示爱。但什么才是“大胆”﹖我以为应该是恰当的时间﹐恰当的场合﹐恰当的方式﹐让对方感受到你的认真﹐同时你也是在一种清醒的状态下。这样的信赖度比狂热驱使下的公开求爱更高。

◆反对派 动物凶猛–辽宁沉沉

说了这么多﹐要说印象比较直观的还得是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里那小痞子﹐大雨天站人家窗户下喊﹕“××﹐我爱你﹗”可有天看见了王朔的原版小说﹐人家的标题是《动物凶猛》。

◆反对派 水不能浇得太猛啊–上海刘萌戈

女孩子喜欢成为别人的视线中心﹐她们喜欢那种被男孩子捧着﹑追着﹑呵护着的感觉。但她们不希望有压力﹐不希望承担太大的责任。她们就像花一样﹐我们给她们浇水﹐但不能太猛﹐否则会冲伤她们。

男孩子表白求爱﹐天经地义﹐但须掌握分寸。最好是在小范围内公开表白﹐比如就两人之间再加几个她的好友﹑或在她们寝室﹐这样即充分表明了自己的真诚〔愿意接受公众的监督〕﹐又不会给她太大的压力〔她有拒绝或再想想的权利﹐我们不该紧逼〕。

我曾经喜欢上一个女孩子﹐是在她寝室范围内表白的﹐后来没成﹐但彼此都不伤面子﹐大家仍然朋友相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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