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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7日讯】 (中央社记者翁翠萍台北二十七日电)针对大学二一退学学生引起是否适法的争议,教育部次长吕木琳今天重申教育部支持大学包括向最高行政法院上诉的立场,学生退学条件的规定已经纳入大学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并排入立法院下一会期优先审查法案,若来得及,台北行政法院从严解释退学条件而有的疑虑就可消除。
世新大学与花莲师院分别因把学业成绩一学期达二分之一学分不及格与犯盗窃与纵火公共危险罪的学生退学,学生诉愿没有结果后,提出行政诉讼,最近经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为未经法律授权的违法行政处分,损害了宪法保障的人民受教权,两所大学不服并表示将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上诉。
教育部长曾志朗昨天认为这项判例有争议,基本上,退学条件为大学自主范畴是大家的共识,如今谈到宪法保障人民的受教权,所说受教权的程度到那里?值得讨论,教育部也会由法规会搜集汇整国内外相关资料,希望对清楚界定人民受教权的涵意能有所帮助。
主管高等教育业务的吕木琳次长上午重申教育部支持大学的立场,不仅支持学校的决定,也支持学校向最高行政法院上诉。
吕木琳说,教育部认为相关法令对退学条件规定是大学自治范围,配合行政程序法要求,教育部已将退学条件规定从大学法施行细则订入大学法相关条文修正案,并送到立法院,立法院已排入下一会期的优先审查法案,如果来得及,台北行政法院对退学处理从严解释所产生的疑虑应该就可消除。
吕木琳指出,学生进入学校受教育,国民教育方面应受宪法保障是没有争议的,但大学不是人人都该上大学,我们固然应尽量给学生受教权,但大学品质、管理也要顾,不可只站在学生的立场看这件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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