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北宜公路断掌裸尸案 被告二审重判

人气: 14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1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19日电)女子叶庭瑜因积欠债主新台币1600万元债务,伙同友人杀害债主后,砍断死者双手并弃尸于宜兰北宜公路。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判叶庭瑜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可上诉。

全案发生于民国97年,当时叶庭瑜因不满被害人多次催债,竟伙同男子杨永德将对方约出,并强押上车谈判;协商破裂后,叶庭瑜与杨永德动手闷死对方、砍断死者双手,并脱下衣物弃尸,一度震惊社会。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时认为,叶庭瑜仅因债务纠纷即剥夺他人生命,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有永久与社会隔离的必要,因而以杀人、遗弃尸体等罪判她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杨永德则因协助叶庭瑜杀人,遭判刑20年、褫夺公权10年。

高院今天将2人上诉驳回,维持一审对2人的刑度。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