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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创法通过 台文建会:最快6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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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慧敏、蔡欣桦台北7日电)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盛治仁今天表示,文化创意业产发展法通过后,文建会还需配合订定13项子法,最快今年6月实施;艺文体验券或价差补助则是明年才能施行。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文创法,盛治仁下午和立委赵丽云、蒋乃辛共同举行记者会,说明文创法内涵。

盛治仁表示,文创法明定文创产业范畴、明确指出国发基金的资金来源,让创业公司或个人可以得到资金来源,而建立文创产业有价的概念并给予协助和补助,都是大突破;此外,企业捐赠文创产业可以抵税,更可吸引企业支持文创产业。

盛治仁说,文创法通过后,文建会的挑战才要开始,文建会将陆续举办说明会,倾听各界声音,让大家了解文创法的内容。

盛治仁指出,文建会将在6个月内完成13项子法订定及相关配套作业,未来透过各项子法的规定,落实协助建构良好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环境、培养艺文消费人口、让文创业者获得实质的助益。

原本外界关心的每人每年1万2000元艺文消费抵税条文,最后以发放艺文体验券、鼓励文化创意事业以优惠的价格提供原创产品或服务等多元方式替代。盛治仁表示,相关发放方式及优惠补助细节,文建会会考量各项文创产业情况,尽速征询各界意见后,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及计划。

盛治仁表示,艺文体验券、补助价差等,都不是今天可以明确宣示,但允诺会尽速研碍办法。他说,行政院初估艺文体验券额度是新台币10亿元,他会努力争取预算;原创产品价差的补贴,预计从表演艺术开始,以国内的演出为主。

由于今年预算已编列完成,盛治仁表示,今年不太可能发放艺文体验券、价差补助,而是编列在明年预算中,最快明年才能施行。

至于13项子法和配套指施,盛治仁说,有10项可以在今年3月完成,全部配套措施最快可在6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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