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0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沂锋台北16日电)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表示,凡那比台风在9月19日侵袭台湾已经20多天,由于灾损申请必须在灾损发生后次日起30天内向国税局提出,请受灾民众把握时间尽速提出。
凡那比台风重创南台湾,至今将满1个月,南区国税局提醒受灾民众除了忙于整建家园外,务必记得在期限截止前向国税局提出灾损申请,以免权益受损。
国税局表示,灾害损失经向国税局申请核准后,可列为灾损当年度所得税的扣除额,不过,依照税法规定,灾损申请必须在灾损事实发生后次日起30天内向国税局提出。
国税局表示,以凡那比台风来说,民众如果是在9月19日遭受灾损者,必须于10月19日前向国税局提出灾损申请;至于灾损是在9月20日发生者,必须在10月20日前提出灾损申请。
由于灾损申请期限即将届满,国税局呼吁民众若有灾害损失还未于期限内提出申请者,可至财政部税务入口网www.etax.nat.gov.tw书表及范例下载各项灾害损失减免申请书表并依期限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