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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
【大纪元10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筱恬、林长顺台北21日电)法务部长曾勇夫今天强调,死刑犯在执行前若另犯他案,不会影响法务部对这名死刑犯的审核及执行,绝不可能出现死刑犯靠另外犯案,拖延枪决的情形。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请曾勇夫报告备询。国民党立委谢国梁、邱毅质询指出,台中监狱死刑犯王志煌,今年1月间在狱中另犯杀人未遂案,让外界质疑死囚可藉另外犯案的方式,迟延死刑执行。
曾勇夫表示,对于定谳死刑犯,法务部会审核有无依法可暂缓的情况,如果没有,就会依法执行,即使死刑犯在还没执行期间,另犯他案,也不会拖延死刑执行。王志煌后来所涉的案件,不影响已定谳死刑的部分。
邱毅追问,为何法务部在4月底枪决4名死刑犯后,便未再执行;曾勇夫回应,法务部依法审慎执行死刑,其中部分死刑犯提出非常上诉、再审,或透过民间团体提起法律救济,但法务部不受舆论影响,会坚守依法行政原则。
法务部检察司长蔡瑞宗补充表示,目前待执行的死囚中,3人提起非常上诉,7人提出再审,31人透过废除死刑联盟寻求法律救济,对于所有申请案,法务部都纳入审核考量。
立委林鸿池等人则问,建国百年有没有可能进行大赦、特赦或减刑?曾勇夫说,总统无下达命令以前,法务部无权表示意见,法务部内先前评估过减刑利弊,建议重刑重罪者不宜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