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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朝福高雄25日电)高雄市选委会 6日审查通过某大高雄市议员参选人“弃黄保杨”政见后,将列入选举公报。国民党大高雄市长参选人黄昭顺今天委由律师陈里己声请假处分,禁止公报印制及散发。
黄昭顺委任律师陈里己下午前往高雄地方法院递呈声请假处分状,他说,某大高雄市议员参选人所提政见第3项“支持杨秋兴入主高雄市政府”及第4项“弃黄保杨”未删除前,不得印制大高雄市第1届市长、议员选举公报,且不得公告及散布于众,并不得刊登于网路及大众平面传播媒体。
陈里己表示,这名市议员参选人提出“弃黄保杨”政见,且要在选举公报上刊登,这已经不是单纯的言论自由问题,已明显违反选罢法第104条规定“意图使候选人当选或不当选”及刑法310条加重毁谤罪。
陈里己指出,这样的政见一般人看了都觉得奇怪,又与市议员职权完全无关,但高雄市选委会在审查参选人政见时涉嫌过于草率,任由这样的言论将刊登于选举公报上,让人不得不质疑市选委会的公正、公平性。
他说,高雄市选委会这种做法,是涉嫌放任及配合有心人士的选举花招及奥步。
陈里己上午已代表黄昭顺到高雄地检署,控告高雄市选委会主委林仁益、提出政见的市议员参选人等相关人士,涉违反选举罢免法及加重毁谤罪。
对于被提告,高雄市选委会认为,审查会曾讨论这名市议员参选人的政见,但基于未违反选罢法第55条包括散播内乱外患言论、暴动破坏社会秩序及触犯其它刑事法律规定之罪,所以才审查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