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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交通部投书马报说明苏花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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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天美吉隆坡1日专电)中华民国交通部今天投书马来西亚“星洲日报”,回应星报10月26日专栏内对政府在苏花公路惨剧的应变、“苏花改替代道路”动工等的疑问。

交通部特别提出3项说明,首先说明中央气象局于10月18日15时就针对梅姬台风发布豪雨特报,但18及19日雨量集中于兰阳溪流域,特别是宜兰大同乡古鲁、牛斗等地,累积雨量最大超过700毫米,但那段期间苏澳地区仍未达150毫米。

苏澳、东澳地区的强降雨主要集中在21日12时以后。换言之,仅1小时的降雨即接近气象局雨量分级定义24小时累积雨量达“大豪雨”的规模。苏花公路苏澳至东澳段21日的边坡崩坍及土石流的成因,并非长时间累积雨量造成,是气候变迁效应造成的瞬间超强暴雨所致。

另据获救旅行团表示,游览车出发时,当地并无明显降雨,因此苏花公路当时并无管制通行必要。

此外,交通部也说明,马英九总统2008年5月就任后,即指示交通部提出对花莲地区联外交通的全面性考量计划,因此在2008年9月责成公路总局针对苏花公路的改善提出完整计划。

公路总局在奉行政院2008年11月10日核复原则同意后,即邀集铁路局、花莲港务局、经济部工业局、经建会等单位研商计划可行性,并展开环境调查、专家学者与民众说明会等,拟订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于2010年2月24日报经行政院核定。

环保署在今年10月18日召开该计划第一次专案小组审查,目前公路总局已依据第一次审查会议意见修正,并补充环评说明书送达环保署,预计环保署于11月1日召开第二次专案小组审查,因此“苏花改”原先就是朝今年底招标动工的目标努力,绝非是急就章的草率环评或审查。

文通部指出,公路总局已全面检讨封路标准,未来重要路段封路条件要纳入“10分钟”雨量,再搭配时雨量以及加装监视器掌握即时雨势和车流。若有必要,会加装边坡侦测器和水位仪等设备,提高山路防灾预警系统,布设管制点,并增设电子资讯看板提供用路人第一手资讯,期能保护用路人的安全,避免再发生不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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