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韩国高院法轮功学员胜诉案中应引起关注的问题

标签:

【大纪元2010年11月21日讯】一中国籍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来韩国,二零零四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九年他向韩国法务部提出“难民资格申请”,遭到驳回。此法轮功学员遂向首尔行政法院提出诉讼,一审败诉。在这种情况下,此法轮功学员若被遣返回中国则必将遭遇中共迫害,因此他继续向首尔高等法院提起上诉,高等法院经过认真审理,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推翻一审判决,作出了原告胜诉的判决。这是韩国法院对入韩国境内后开始修炼法轮功的法轮功“就地难民”申请者做出的首例胜诉判决。

在这个案件中有两个问题应引起人们的关注:

第一就是关于他修炼法轮功的时间和地点。此位学员是在入境韩国后开始修炼法轮功的,而且此时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也已经持续了五年。当然在正常的国度里,信仰是受到保护和尊重的。可是在中国就不一样了,特别是对于法轮功修炼者。此法轮功学员虽说开始修炼法轮功是在国外,可是他的国籍仍然是中国,他一旦回国遭受迫害的危险会因为他修炼法轮功而可能随时到来。有些人可能要问,他在国外学的法轮功,怎么回到自己的国家就可能受到迫害,这究竟是为什么?

关于这个问题很好作答,因为中共在海外各国的间谍不少,其中有一种间谍就是专门收集海外人士修炼法轮功的所谓的情报的。这充分说明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从来没有放松过,包括对海外的华人。

第二,韩国法院的判决令中共无可狡辩。对批评自己的外国政府或组织,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中共历来一概抵赖,最大的说辞就是给人家戴上“反华势力”的帽子,或者无端指责人家“干涉中国内政”。可是在这起案件中,中共没有任何狡辩的可能。

当这位法轮功学员向韩国法务部申请时,遭到了驳回,甚至在向首尔行政法院提出诉讼时,一审还败诉了。他的申请和诉讼,是在行使一个暂住韩国的外国人的权力。而他被驳回及败诉,也充分说明了韩国的法务部及首尔行政法院不是中共所说的反华势力,当然更谈不上所谓的干涉中国内政的问题了。可是这位学员在向首尔高等法院提出上诉时,他胜诉了,这时还能说人家是“反华势力”“干涉中国内政”吗?这位法轮功学员胜诉的曲折,封死了中共抵赖的借口。

这位法轮功学员的胜诉引起韩国乃至其它西方媒体的关注,世人对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关注再一次因此被高度提起。虽说中共在这件事上已无耍赖的资本,可是如果有外国记者问起中共的对外发言人时,他仍然还是要用什么“反华势力”或“干涉中国内政”的说辞来进行狡辩的。因为除此之外,它再没有其它的遁词了。这就是中共流氓性的必然选择。

相关新闻
韩国法院不认可同性间的婚姻关系
韩国法院判卢武铉迁都计划违宪
韩国法院审理黄禹锡干细胞造假案
韩国法院对11名中国船员下逮捕审查令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