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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值卡礼券遗失 台消基会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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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5日电)悠游卡、礼券遗失怎么办?台湾消基会表示,目前市场上处理办法各行其是,建议修订“商品(服务)礼券”与“电子票证”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纳入毁损遗失补偿机制与处理原则。

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挑选12家发行储值卡或商品礼券的业者进行调查,结果发现,有 5家业者收取工本费且不可折抵消费金额,占55.6%。

消基会认为,业者发行储值卡属于生财工具,储值卡的成本应由业者自行吸收,或至少应可折抵消费金额才合理。

消基会也调查业者处理卡片毁损的方式,结果显示,有1家业者称目前无详细处理办法,3家业者有模糊空间。如果遗失的话,仅 2家业者提供对消费者有利的遗失处理办法,高达 8家业者不受理挂失补发。

另外,消费者不再使用时,3家储值卡业者不受理余额退回,包括“KOHIKAN珈琲馆生活品味卡”、“大叶高岛屋电子礼券”与“丹堤咖啡e卡”。

消基会认为,业者不提供储值卡余额退还实在没道理,因业者并无实质上损失,至少可采取酌收部分手续费的方式(或追回红利点数等),将余额退回给消费者才对。

有鉴于消费者使用预付型凭证在“余额救济”部分,权益仍不完善,消基会建议应修订“商品(服务)礼券”与“电子票证”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将毁损、遗失等补偿机制与处理原则纳入,避免争议。

此外,针对预付型消费的呆账黑数(未再使用的余额),消基会建议应立法管理,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应与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研商,拟订呆账黑数的管理法规,研讨若经15年以上都没有使用记录的余额,即应纳入公益用途回馈给全体消费者可行性,譬如用以成立“消费者补偿基金”,而非进了业者口袋。

消基会这项调查样本,包括“KOHIKAN珈琲馆生活品味卡”、“大叶高岛屋电子礼券”、“丹堤咖啡e卡”、“台北捷运悠游卡普通卡”、“台铁自动售票机储值卡”、“星巴克随行卡”、“高雄捷运一卡通”、“统一超商i-Cash卡”、“摩斯汉堡摩斯卡”、“SOGO百货公司商品礼券”、“京站时尚广场现金礼券”、“新光三越百货公司商品礼券”等1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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