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储值卡礼券问题多 台消基会吁管理

人气: 40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1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陈玮臻台北报导)储值卡、礼券问题多,据消基会今(5)日所公布的调查显示,除发现储值卡工本费不可折抵消费金额及规定每次最低储值金额等不合理规定外,其中发现12家调查样本中,有8家不能挂失补发,甚至还有3家用不完的钱不能要求退款,消费者的损失即变成业者的收益落入其口袋,对此消基会建议将“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定列入挂失或是余额退还,才能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消基会于99年10月下旬,挑选12家发行储值卡或商品礼券的业者,以其官方网站上的资讯,或电话洽询的结果为凭再次进行调查,结果发现5家业者收取工本费且不可折抵消费金额占55.6%,包括“丹堤咖啡e卡”、“星巴克随行卡”、“高雄捷运一卡通”、“统一超商i-Cash卡”与“摩斯汉堡摩斯卡”。

消基会认为,业者发行储值卡属于生财工具,是因应其企业方针所定出的经营策略,故储值卡的成本应由业者自行吸收,或至少应可折抵消费金额才合理。此外,“台北捷运悠游卡普通卡”则是向消费者收取100元的押金,若消费者于退卡时卡片未有毁损将可返还,但悠游卡自2002年发行至今已突破 2,000万张,每张内含100元押金总额即已超过20亿元。

但也强调,虽然台北悠游卡股份有限公司依交通部“预付型交通电子票证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的规定,将悠游卡所收取之金额,全数存入银行信托专户专款专用,但所称专用,是指供发行人履行提供服务义务使用,消费大众并无法看到这高达20亿的款项用在哪里,因此资金流向必须对民众交代清楚才行。

在每次最低储值(购买)金额方面,发现有5家业者限定的每次最低储值(购买)金额需达1,000元以上,包括“KOHIKAN珈琲馆生活品味卡”、“大叶高岛屋电子礼券”、“丹堤咖啡e卡”、“摩斯汉堡摩斯卡”与“京站时尚广场现金礼券”,其中又以“大叶高岛屋电子礼券”规定第一次购买时,至少就必须储值5,000元于卡片内,最为离谱。

至于储值卡毁损及遗失问题,在毁损方面有4家业者的处理方式不够清楚,包括台铁的自动售票机储值卡并无毁损的处理方式,星巴克,摩斯汉堡及高雄捷运一卡通,对于毁损的处理方式消基会认为不够清楚。

在遗失方面,除了大叶高岛屋电子礼券及丹堤咖啡e卡这2家业者愿意提供对消费者有利的处理方式,其他10家业者,不是处理机制较不明朗要不就是不受理挂失补发,换言之,如果遗失,卡片内的余额等同全部泡汤,而消费者的损失,随即转为业者利益落于口袋中。

有时候消费者可能会因为种种因素如店家分店关闭或店家服务品质变差让消费者不再感兴趣等,不想再继续使用储值卡或礼券,3家业者表示“购买后无法办理余额退费”,包括“KOHIKAN珈琲馆生活品味卡”、“大叶高岛屋电子礼券”与“丹堤咖啡e卡”。

对此消基会认为,业者不提供储值卡余额退还实在没道理,因为业者并无实质上损失。至少可采取酌收部分手续费的方式(或追回红利点数等),将余额退回给消费者才对。

有鉴于消费者使用预付型凭证在“余额救济”部分,权益仍不完善,消基会建议应修订“商品(服务)礼券”与“电子票证”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将毁损、遗失等补偿机制与处理原则纳入,才能避免争议。

消基会指出,失(坏)卡内的余额呆账,这些“明明存在却没在用的余额”,恐怕已经成为相当庞大的“黑数”,业者却乐得白白享受预收款项的好处、坐收利息,却没有任何的管理法规。

因此也呼吁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应与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研商,拟订呆账黑数的管理法规,研讨若经过15年以上都没有使用记录的余额,即应纳入公益用途回馈给全体消费者之可行性,譬如用以成立“消费者补偿基金”,而不是进了业者的口袋。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