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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诉状换洗内裤?扁办:无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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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邱俊钦桃园县10日电)有媒体报导,前总统陈水扁在台北监狱服刑中,以代为写诉状与受刑人交换洗内裤,陈水扁办公室秘书江志铭今天表示,“绝无此事”。

江志铭上午陪同陈水扁的女儿陈幸妤前往台北监狱,探视陈水扁。

记者问到,有媒体报导,陈水扁在狱中以代为写诉状,与其他受刑人交换,希望对方代为洗陈水扁的内衣裤。江志铭表示,受刑人居于斗室互相帮忙是有可能;陈水扁有律师背景,以往服刑时,也会考量若有受刑人需要,陈水扁也会义务帮别人写诉状,这是陈水扁非常乐于帮助别人的地方;但绝对没帮人写诉状、交换洗内衣裤的事情。

江志铭表示,陈水扁案件受到大家瞩目,但是连这种小事情都受到渲染,实在没有必要,希望外界不要以奇奇怪怪的事情来羞辱卸任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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