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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相斗嘉义观光受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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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2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苏泰安嘉义报导)当林务局与宏都阿里山公司双方纠纷方兴未艾之际,林务局嘉义林区管理处于10日上午突然无预警的片面以维护国家资产为由,在宏都公司所兴建的北门车站丽星饭店前面插牌表示,该土地已收回经管,实现土地所有权人之权能。不准宏都使用经营该土地及地上物,此举使双方再度陷入纠缠不清境地,也使这座号称阿里山观光门户的北门车站受到了无法预估的损失。

嘉义林区管理处表示,林务局经管之阿里山森林铁路及阿里山森林游乐区设施委外经营契约早于99年3月23日终止,民营宏都阿里山公司迟不依约交回北门车站多目标使用土地,嘉义林区管理处为维护国家资产,于99年12月10日于北门车站及饭店基地竖立告示牌,宣告该土地已收回经管,实现土地所有权人之权能。

林务局终止民营案契约 宏都阿里山公司无权使用土地

林务局说明,该局业于99年3月23日因宏都阿里山公司违反契约约定,终止“民间参与投资经营阿里山森林铁路及阿里山森林游乐区案”全部契约,依契约规定宏都阿里山公司,应即进行营运资产之移转及返还作业,该公司却仅于99年5月8日返还森林铁路,至阿里山森林游乐区内观光旅馆及北门车站多目标使用车站土地之返还及地上权之涂销,宏都阿里山公司均未配合积极办理,其中北门车站多目标使用车站(即“宏都丽星北门饭店”)部分,该公司更继续进行相关整理工作,并于99年11月2日向嘉义市政府申请核发旅馆证照,企图擅自经营饭店,已严重侵害林务局经管该用地之权利。

林务局表示,为维护国家之土地资产,已向嘉义市政府重申宏都阿里山公司无权使用土地,亦无权营运相关资产设施,为避免造成林务局之损害及不特定旅客因善意信赖该府核准之旅馆证致生难以估算及弥补之损失,请嘉义市政府暂缓核发旅馆证。嘉义林区管理处更于99年12月10日于北门车站多目标使用车站基地竖立告示牌,严正声明:“林务局业已于99年3月23日终止与宏都阿里山公司间之‘民间参与投资经营阿里山森林铁路及阿里山森林游乐区案兴建暨营运契约’,本处据此将原交付宏都阿里山公司管理之嘉义市桧段一小段1-23、3-1地号及二小段2-9、4-2地号土地收回管理,并命宏都阿里山公司尽速完成地上权涂销登记,否则本处将依法诉追责任,决不宽贷”,以免有不知情民众投宿或应征饭店员工,却因为饭店本身合法性有争议而造成其权益受损。

宏都阿里山公司对林务局所采取激烈突兀的举动,当场也由该公司发言人滕新富提出,表示林务局片面终止契约不合法之声明,这椿官商纠纷到底熟是熟非,则有待双方再理性协调与沟通。


嘉义林区管理处在北门车站丽星饭店前面钉上告示牌,表示这片土地及地上物是属于林务局国家资产。(摄影:苏泰安/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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