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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房价泡沫化 七城市涨逾五成

2010-12-08 19:05 中港台时间|12-08 19:1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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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8日报导】(中央社台北8日电)中国社会科学院今天发布“2011年住房绿皮书”指出,中国35个大中型城市“房地产泡沫指数”平均为29.5%,福州、杭州、天津、青岛等7城市更超过50%,福州甚至超过70%。

“房地产泡沫指数”又称“住房痛苦指数”,是1项用来衡量住房经济困难程度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房屋平均售价(平方公尺)除以人均月收入。

中新社报导,这份名为“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10-2011)”的住房绿皮书指出,透过对2010年9月中国35个大中型城市一般地段普通商品住宅集中成交价的对比分析发现,这些城市二类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平均房价泡沫指数为29.5%。

其中,泡沫指数最高的前7座城市依次为:福州(70.3%)、杭州(66.9%)、南宁(66.8%)、青岛(55.8%)、天津(54.2%)、兰州(53.4%)、石家庄(52%),这些城市的泡沫化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50%以上。

调查也显示,北京房价泡沫指数49.6%、深圳48.5%紧跟在后。其他指数在30%至50%间的9座城市,依次为武汉、长春、宁波、哈尔滨、大连、贵阳、上海、郑州、成都。

受调查的35座城市中,南京、重庆、沈阳、厦门、海口等9座城市泡沫指数较低,都在10%以内。

2010年4月,中国国务院为遏制若干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发布“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简称“新国十条”。

中国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也联合会签“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等文件,合力阻止内外资炒房,但效果不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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