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以公设地抵缴遗产税 可抵额度缩减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沂锋台北 1日电)为遏止有心人士藉低价买进公共设施保留地,抵缴高额税款的投机现象,财政部自今年 1月13日起,大幅缩减以遗产中或受赠财产中的公共设施保留地抵缴遗产税、赠与税。

财政部举例表示,民众甲遗产总额新台币8000万元,遗产税600万元,提供100万元公设地抵税,过去100万元可全额抵税,新制实施后,只能以600万元乘以(100万元除以8000万元),计算后仅抵缴7.5万元,大大降低公设抵税额。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长陈文宗表示,财政部修正遗产及赠与税法施行细则第44条规定,主要考量遗产及赠与税法第30条第 4项已明定不易变价或保管或时价低落的课征标的物采限额抵缴,避免免税财产的抵缴优于应税财产的不合理情形。

鉴于现行公共设施保留地的抵缴价值是按公告现值计算,远高于土地的市价,为防止少数人的投机心理,避免形成税制不公,因此配合修正。

计算方式如下:公共设施保留地得抵缴遗产税或赠与税的限额=依遗产及赠与税法计算的应纳遗产税额或赠与税额×(申请抵缴之公共设施保留地财产价值÷全部遗产总额或受赠财产总额)。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