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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台商回台 政院再修加工出口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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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郑亦宸台湾台北采访报导)为吸引海外台商回台投资,促进加工出口区升级转型以增进台湾经济发展,行政院会今(11)日通过“加工出口区设置管理条例”。主要解决部分产品遭重复课税的争议,以及让加工出口区比照科学园区有完善的双语教学环境。

由于台湾加工出口区营运模式已趋多元,除保税商品之外,尚包括完税进口或购自台湾课税区之非保税货品,非保税货品已依法缴纳过进口税捐,输往课税区时无须再比照进口货品报关补税,所以对第7条针对保税商品提出修正,解决双重课税争议。

另外新增第10条之4,可在加工出口区内申请设立实验中小学(含幼稚园),及双语部或双语学校,以提供完善生活机能设施,吸引台商或海外投资进入,解决其子女就学问题,也可衔接台湾教育。

由于此法攸关台湾经济发展与海外资金是否能进入台湾,行政院长吴敦义也请提出草案的经济部积极与立院各党团沟通协调,以便早日完成修法。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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