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员警假车祸真抢劫 二审判8年

人气: 18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2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4日电)前台北市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员警陈政圣被控与友人涂朝钦于民国98年间制造假车祸,抢劫他人财物。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判陈政圣有期徒刑8年、涂朝钦6年2月。全案可上诉。

高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陈政圣任职员警时因积欠高额卡债,且家中经济压力沉重,因而与涂朝钦于民国98年间开车尾随1名商人至新店安坑交流道,先追撞被害人车辆,再趁被害人下车察看时,朝被害人眼部泼洒催泪粉,于被害人无力反抗之际,抢劫上百万财物。2人后来在警方盘查时自首,遭检方起诉。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以强盗等罪判处陈政圣有期徒刑8年、涂朝钦有期徒刑7年。被告不服,提出上诉。

高院合议庭审理认为,陈政圣虽因家中经济因素犯案,但犯案时身为员警,影响一般人民对警察机关的形象,判他有期徒刑8年;涂朝钦则因原审未考量他犯后自首,改判有期徒刑6年2月。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