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校园性侵家长究责 校长获判无罪

人气: 11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4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锡璋台中市21日电)台中市一名国小教师涉嫌性侵害男童案,被害学生家长追究校长的伪造文书刑责。不过,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判决校长无罪,并驳回附带民事赔偿案。学生家长不满,将会上诉。

民国96年间,台中市一所国小的男教师,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性侵害多名男学童。被害学生家长除追究男教师的性侵害刑事责任外,也不放过迟延通报及报告内容避重就轻的校长,透过人本基金会向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举发,地检署检察官侦办后,依伪造文书罪嫌将这名校长起诉。学生家长并附带请求民事赔偿新台币321万元。

台中地方法院审理后,今天判决校长无罪,并依法律规定,从程序上驳回附带民事赔偿案。地院发言人也是审判长张国忠说,校长在登载“校园事件即时通报表”时,虽有避重就轻,以及延迟通报等情事,但这部分属于行政疏失,并不合于伪造文书罪的构成要件,所以不构成犯罪。

听到“校长获无罪判决”后,被害学生家长说,无法接受这项判决,法官明明就认定校长有行政疏失及避重就轻,被害人却无法在司法上获得救济,这名校长依旧担任其他学校的校长,这种判决结果如何向被害学生说明,所以将会上诉。

台中市教育处副处长叶俊杰说,尊重司法判决。他指出,这名校长已因延误通报遭申诫1次及罚款3万元;又因避重就轻而被记过1次。市政府已对校长作出行政处分,并非没有处理。

至于男教师涉嫌性侵害男学童的刑事案件,目前仍在法院审理中。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