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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放爆竹 家长须全程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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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施晓光/台北报导〕儿童放爆竹,家长未陪须罚钱!台湾立法院院会昨三读通过“爆竹烟火管理条例修正案”,为降低儿童施放爆竹烟火的危险,规定父母、监护人或其他实际照顾儿童之人,当儿童放爆竹应该在一旁陪同,否则将处3千元以上、1万5千元以下罚锾。

鉴于地下爆竹工厂酿成严重死伤的意外频传,修法也大幅提高罚责,对未经许可擅自制造爆竹烟火因而致人死亡者予以重罚,新增可处负责人及实际负责执行业务之人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得并科台币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金;导致重伤者,也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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