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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地质法审查/地质调查 至少每五年通盘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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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邱燕玲/台北报导〕立法院经济委员会昨审查地质法草案,鉴于台湾地形地貌改变比过去更为频繁、剧烈,委员会因此通过民进党立委潘孟安提案,增订第五条第二项条文,要求全国地质资料的调查内容至少“每五年通盘检讨一次”。

国道三号走山事件后,地质法草案受到重视排入审议,并引起朝野热烈讨论。昨讨论第六条时,多位立委认为地质敏感区若被公告,房地产价格将因此滑落,政府应予补偿。潘孟安主张,对已开发或居住在断层带者应要有“补偿专章”处理,消费者是无辜的,政府应以地易地或建缓冲区,让人民权益能够获得保障。

潘孟安并提案在第六条中增订“中央主管机关应设置地质调查评估审议委员会,就地质调查、评估结果进行审议,并议决地质敏感区之划定变更及废止”。

国民党立委张嘉郡也提案,要求依据区域计划法或都市计划法程序划定为地质敏感区者,应视限制程度减免其地价税、土地增值税、赠与税、遗产税以及房屋税。

经济部次长黄重球答询表示,地质法草案并未将补偿问题纳入跨部会机制,行政院已经进行跨部会处理,不过并未讨论对已经开发者的补偿问题;国民党立委丁守中认为,公告地质敏感区应要有配套措施,设立补偿机制必须要考量政府财政情况。最后此条文保留再议。

讨论第七条条文时,国民党立委刘盛良建议,地质敏感区应“分级处理”,不能进行建筑物开发的敏感地区,就列为一级敏感地区,限制只能做为农牧用地、盖一层楼的农舍。

对此,中央地质调查所长林朝宗答询表示,敏感地区分级处理没有太多科学根据,除非在调查时地质就已经很危险,这类敏感区可以列为保育地区,以国土计划法承接,若硬要分级,不但实务操作困难,也不客观。

另外,林朝宗昨答询时指出,地质敏感区占台湾总面积约十分之一,而台北林口台地下面、台北盆地最西边有一条“山脚断层”,台北市的断层带则是经过阳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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