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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学贷不限学费 出国研修也可申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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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18日电)立法院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大学法、高中法及职校法部分条文,将学生可申请学贷的项目明文化,除学杂费外,新增多项申贷项目,其中,海外研修费可让学生走向国际,提升竞争力。

中国国民党籍立委王进士、民主进步党籍立委余政道等人,分别提出朝野版本的大学法第35条、职业学校法第15条之1,及高级中学法第6条之2修正条文,内容都是将学生申请就学贷款项目明文化,提升至法律位阶,保障学生受教权。

修正后新增贷款项目包括:“学杂费、实习费、书籍费、住宿费、生活费、学生团体保险费及海外研修费”等相关费用,其贷款条件、额度、权利义务及其他应遵行事项办法,由教育部定之。

教育及文化委员会国民党籍召委赵丽云上午受访时指出,台湾社会已呈现M型走向,基于教育机会均等,朝野对学贷项目明文化、提升至法律位阶并无歧异。

上述学贷项目中,较特别的是海外研修费。赵丽云表示,很多学校都有海外研修相关课程,或是与相关外国学校有交换学生计划,若学生受限于经济环境无法出国,不仅限缩学生未来发展,也减损台湾未来竞争力。

不仅如此,赵丽云说,处在全球化、打破国家疆界的地球村年代,台湾学生必须走向国际,学习外文与相关知识,更能提升竞争力。

虽然立法院院会三读修正相关条文,让学生就学更无后顾之忧,不过,赵丽云认为,台湾目前只有少数公营银行愿承办学贷,造成“(产品、利率、还款方式)市场价格不合理。”她建议教育部应主动与中央银行或金管会联系,看如何提升私人银行投入,让市场产品多元,造福学子就学选择。

此外,赵丽云也积极为学生争取“证照考照费用”列入学贷项目,可惜并未于此次修法新增。她建议教育部慎重考量,毕竟对很多弱势家庭的学生来说,补助或给予证照考照费用贷款,是给这些学生未来发展的一技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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