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川:别去福建做老师

肖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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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5日讯】从媒体获悉,2010年5月11日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首次明确规定师德“一票否决”的十项具体内容,强化对高校教师的师德考核管理。其中第二条是“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散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理论、国家法律法规等错误言论,对学生确立正确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造成不良影响的”。我对其它九条基本上是认可的,但对于第二条却十分不以为然,甚至颇为反感。

还好,《意见》措词是“错误言论”,而不是“反动言论”,这多少也透露出一点进步,但问题仍然很大。首先是,谁来界定某一言论是对还是错呢?大学教师们是不是讲课之前,找权威机关审定一番以绝后顾之忧?这无疑会使得大学教师们思想的自我箝制,严重的还会人人自危。况且,错误言论往往能够导致正确言论。无论是一个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乃至基本理论,还是国家的法律法规,都需要接受人们批判性的审视。也正是这种批判性的审视一个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与时俱进,国家的法律法规也才能不断完善,我们的社会也才能进步。

还有,何谓“散布”?对一些大政方针发表个人评论算不算散布?大学教师至少应该是一个思想者吧。真正思想者是不相信宣传的,他一定习惯于用自己的眼睛去观察,用自己的心灵去感悟,用自己的头脑去判别,用自己的语言去表达。倘若一个大学教师,更不要说大学教授了,如果连思想者都算不上,那他一定是极其不称职的。他的教学如果不是照本宣科、鹦鹉学舌,就是言不由衷、平庸弱智。如果我们的大学都是些没有批判性的思考力的人,那我们还要大学干什么?!倘若大学没有了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大学就真的成了养殖场了。只有十分龌龊的人才会希望我们的大学成为养殖场。任何有良知,有民族责任感,有现代文明修养的人,都会希望我们的大学成为思想的发动机,成为创新的助推器,成为引领风骚的弄潮儿。

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利,言论自由与师德无关。如果一定要说师德,“自由之意志,独立之人格”乃大学教师最高之师德。因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坚持真理,保持节操,不顺风使舵,不趋炎附势,这也是一个学者人格魅力的基石。也只有这样的人才有可能去建设一个创新型国家,才能让世界听到我们的声音。

这样的规定要是在皇权至上的专制时代,或者是在人妖颠倒的“十年浩劫”,倒也没有什么稀奇的。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福建作为一个沿海开放省份,居然还有此等充满极左阴魂的规定,真是让人大跌眼镜,甚至是匪夷所思。此等规定,往轻了说是贻笑大方,说得严重一点是倒行逆施。我真的怀疑制定这等规定的一干人还有没有一点点现代政治文明的修养。

我爱我的国家的每一寸土地,我爱生活在每一寸土地的人们。如果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不能修正这一错误规定,那我只好告诫那些有批判精神和批判性的思考力的人,别去福建做教师,以免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肖川供职于北京师范大学生命教育研究中心。)

──转自作者博客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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