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分期未缴 2482元变3万1963元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6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卢太城台东县22日电)王姓民众购买冰箱,刷卡办理12期零利率分期付款,因搬家未收到2期账单,银行依违约加计利息,2,482元的欠款4年后变3万1,963元。消保官表示,银行计算违约金已违诚信原则。

王姓民众表示,民国93年10月间持某银行信用卡购买冰箱,并办理12期零利率分期付款,因搬家有2期未收到缴款账单,所以在94年9月间去电银行的客服变更地址及电话,并已经补缴账款。

不过,王姓民众在最后2期账单又未收到,自己也疏忽,忘了补缴,就这样拖了4年。去年8月,王姓民众接到银行通知,最后2期2,482元的欠款,加计利息及违约金应缴3万1,963元,王姓民众直呼不敢相信,求助消保官。

台东县政府消保官谢清泉表示,调查结果,银行承认王姓民众搬家后,有在94年9月7日打电话告知银行,银行也调整减免违约金,但王姓民众没告知地址及电话变更,所以最后2期账款无法通知到他,第1个月违约金150元,第2个月300元,之后每个月600元,连续4年多,加计利息及违约金3万1963元,银行愿酌减为1万5,000元。

王姓民众还是无法接受,他说,银行明知他的新址及电话,却故意拖延催收程序,他本人是因一时疏忽才导致钜额的不合理违约金。

谢清泉表示,信用卡违约金的计算早被消保团体及消费者所诟病,实务上也有台北地院法官判决持卡人违约金1毛钱也不用付的案例。王姓民众的案件,银行计算违约金方式及无限期数的收取,已违反定型化契约的诚信原则,有失公允而无效。

谢清泉表示,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今年4月间,参照信用卡业务机构管理办法第48条第2项规定,发布信用卡相关的新措施,其中包括信用卡违约金部分,违约金收取方式应合理反映持卡人违约所生作业成本,并采“固定金额”方式计收,违约金最高连续收取期数不得超过3期。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