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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签FTA 中方:一中原则下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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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30日讯】〔特派自由时报记者陈晓宜、罗添斌/中国重庆报导〕ECFA签署后,台湾能否与美、日等主要贸易国签署FTA,昨天公布的协议文本内容只字未提台湾参与或连结国际的相关字眼。中国官方昨天以强硬的态度表示,“在不违反九二共识下,可以透过两岸协商,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意指台湾与他国洽签FTA,还得与中国协商,无疑狠狠打了马英九总统一巴掌。

中国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昨在ECFA签署仪式后记者会上表示,“我们了解台湾同胞对参与国际活动,扩大国际交往的愿望与感受,大陆对相关问题也十分重视,在不违反九二共识前提下,可以透过两岸协商,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意指台湾要与其他国家洽签FTA,得有两个前提,一是不违反九二共识,即一个中国主张,二是必须与中国协商,由中国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台湾没有洽签的自主权。

对此,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以ECFA是规范两岸经贸往来之事回避,只强调,台湾是WTO会员,依规范随时随地可和其他会员进行相关协议安排与协商,至于大家关切的问题,以前参加WTO的任何问题也都解决了,相信以后也能以智慧解决此问题。

面对民进党要求逐条审查ECFA,并要求一个月与他国签FTA,否则杯葛到底。中国海协会副会长郑立中昨也以强硬态度回应表示,“ECFA是一个经济议题,任何人、任何团体不应该做政治操作。”

台湾原本希望在ECFA协议文本的序言或总则中纳入国际连结相关字眼,但昨天公布的内容却只字未提,序言中指出“双方同意,本着世界贸易组织(WTO )基本原则,考量双方的经济条件,逐步减少或消除彼此间的贸易和投资障碍,创造公平的贸易与投资环境;透过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进一步增进双方的贸易与投资关系,建立有利于两岸经济繁荣与发展的合作机制”。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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