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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拆迁 北市增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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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虹瑾台北7日电)台北市议会今天三读通过“公共工程拆迁补偿自治条例”,增加公共工程拆迁户补偿费额度。台北市政府预估,包括北投、士林科技园区、社子岛改建等,将有数千弱势住户受惠。

北市府表示,未来台北市公共工程将一体适用相关条例,可望落实弱势照顾精神。地政处预估,社子岛符合领取补助资格的住户达800户以上,北投士林科技园区更达数千户。

工务局表示,新修订自治条例特别对于合法建筑物所有权人且与市政府达成协议价购者,规定按拆迁补偿费再加发20%奖励金。

在“旧有违章建筑物拆迁处理费”部分,关于违章建筑认定基准没有改变,但处理费将由现行合法建筑物重建价格80%提高至85%;在“既存违章建筑拆迁处理费”方面,凡3层楼以下,且各层165平方公尺以内,将由现行合法建筑物重建价格的50%提高至70%。

对居住于民国77年8月1日至83年12月31日起存在的建筑物内拆迁户,因多户符合弱势标准,市府除依原规定发给每户新台币39万元自动搬迁的行政救济金外,如于限期内将建筑物腾空、点交予主管机关者,3层楼以下的各层拆除面积在165平方公尺以内,得按合法建筑物重建价格20%,加发自动搬迁行政救济金。

安置方面,未来每户“安置费”将自72万元,提高至90万元;“安置房租津贴”由现行1次发给36万元,修正为等候配租国宅期间,按月发给2万元,最高安置房租津贴总额不超过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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