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中国公安部下令禁止警方将妓女游街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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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8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报导)广东东莞市公安局不久前在开展“迎亚运、创平安”的扫黄活动中,将被抓获的卖淫女带上手铐用绳子牵着游街示众,照片在互联网上曝光,引发争议。中国公安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查处卖淫嫖娼违法活动时,制止游街示众的行为。本电台记者石山邀请在美国的人权工作者刘青和纽约城市大学 政治学教授夏明就中国公安机关以游街示众来惩戒违法卖淫女的问题进行讨论。

记者:“最近广东省的东莞市他们在为亚运会扫黄的一个行动里面抓了一些妓女,用绳子绑起来拉在街上游街。这个事情在中国引起了很多争论,也很轰动。 我们从网上看到的反馈里面绝大部分,95%以上的网友基本上都反对这种做法。中国的公安部昨天下了一个通知,要求各地制止这种做法。刘青先生给我们谈一下,公安部类似的规定也不是第一次了,以前就有,对吧?”

刘青:“对,很早就有。但是这种事情在中国它存在着两个问题,一个是历史的延续,在中国社会把犯了一些错或者犯了法的人游街示众,随意侵犯他们的权利,这个在历史上是经常出现的。这是第一点;那第二点作为中国的执法人员就是这些警察他们从来对犯点事情落到他们手里的人是随意侵犯和剥夺权利的。也就是说他们根本不知道这些即使是犯了法、犯了罪,他们本身是有自己的权利,有自己的尊严,不容侵犯和剥夺的。实际上他们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也同样是犯法甚至是犯罪的行为。”

记者:“对,我想请夏明教授谈一下在现代社会里面这种事情是容许发生,在一个法治的社会里面?”

夏明:“我想首先中国的法律有很多漏洞,有许多的灰色地带。即使中国的法律明确地规定一个法制国家,但是因为中国它有一个很大的灰色的地带就是公安机关可以用劳改、收容、拘留等等方式。这个问题反映在也不仅仅是说公安机关是不是认真执法的问题,更根本的反应就是说中国的公安机关现在掌握的这些行政司法的特权是不是过大的问题,是不是应该把它完全消除?把这些所有的特权归纳到司法程序,而不是给它行政执法很大的空间。”

记者:“对。即使是被判罪了也不应该去侮辱犯罪人员的人格尊严。”

夏明:“对,那这里面有一个人权还有一个公民权。那么就说即使是犯罪的罪犯他可以丧失他的公民权,也就是说你可以剥夺他的投票选举的自由或者是用他的肖像去牟利的自由或者去发表他自己的政治见解的言论的自由,但是你不能剥夺他基本的人权。基本的人权也就是说他自己的荣誉、他的人格尊严不容侵犯。我想在这点的话,对于多大的程度上在所有的执法者的行为过程中它是尊重人权的?”

记者:“中国公安部在发现这个情况以后下了一个通知,这是不是一种比较进步的做法?”

刘青:“当然下通知制止这些事情我想这个是正确的。问题就在于什么中国不管是通知也好,是法也好,在中国能不能够兑现?能不能够得到执行和贯彻?这是让人怀疑的。因为在中国不仅是一个通知就是一个法律得不到遵守、被违背,很普遍存在并不能得到纠正。所以这个通知本身的用意是好的,但是它的功效是让人怀疑的。”

记者:“像刚刚刘青先生指出来的在中国很多法律是得不到实施。我们一般追究起来是说中国这个行政命令比司法的执行要更有效,就是说在中国这个体制里面。那我想问一下夏明教授,以前公安部也下过类似的通知,这种行政命令为什么也得不到贯彻执行呢?”

夏明:“对,我想基本上第一个问题就是因为中国现在在不计成本进行维稳的这么一个发展条件下,它给各部门有巨大的行政自由,有巨大的特权,那么这就是我们都知道的,很早的一个政治哲学家柏拉图就提出的一个问题,就说谁来监护监护人的这么一个悖论,显然中国政府陷入这个从柏拉图2000多年以前就提出的一个悖论,如果你要完全靠专政机关来行使的话,那么必定会给它太多的特权,那么谁来监督用它?现在我觉得公安部显然想制止自己下面的这些公安的这些行为,它的初衷是不是就是真正考虑到了中国老百姓,包括违法犯罪人员的人权问题?我想它的初衷恐怕不在这儿。它之所以采取这种措施我觉得更大的初衷在于公开的游行和虐待这些行为其实已经为一个群体性事件隐藏的一个导火线。它抓的这些往往都是运动式的也是钓鱼执法;第二呢大家也都知道这些强盛的主体恐怕很多都是国家公务员;第三,中国有很多的社会治安问题,包括黑社会,包括这些卖身的连身家性命的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在这种情况下,那你如果说公安机关你荷枪实弹地、耀武扬威地欺压的无非就是这些弱势女子,而且这些弱女子确确实实被逼良为娼的,在这种情况下,你触及的问题根本就没有反映到中国社会存在的根本问题,你只是把这些弱势女子做成牺牲品,来掩盖社会主义政权面临的最根本的问题。他们在侮辱这些女性的时候,我们看到深圳也好还是东莞也好,还是原来的四川,还有不久前曝光的河南的警察强制这些卖淫女,抓住她们的头发让她们裸体在媒体前曝光。那么他们干这种丑事情的时候,我说的他们是这些执法人员、公安人员他们脸上没有一点点愧疚,是导致中国老百姓反感的一个根本的原因。”

记者:“我们还注意到这次东莞市的这个做法是有一个前提的,就是所谓的迎亚运。我想问一下刘青先生,是不是中国在这样的活动之前,行政当局特别容易做出一些违法的事情?”

刘青:“对,这个是很多的。你比如说像北京奥运、像上海世博或者其他社会的大型活动或者是重要活动期间,比如说中共开两会期间什么的,他们都会对社会上的民众的这种权益随意进行侵犯和践踏。这个东西是完全违反中共自己所公布的法律和宪法精神的。”

记者:“就是说如果政府的政治需要远远高于法律的情况下,那就很难杜绝类似的现象以后再发生。”

刘青:“是的。”

记者:“我们今天时间差不多了,非常感谢夏明教授也非常感谢刘青先生,非常感谢!”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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