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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学者:工业产品若开放 北部产业冲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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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曾韦祯/台北报导〕ECFA是否如台北市长郝龙斌所言,对台北的产业最有利?清华大学社会学研究所助理教授洪财隆指出,在政府承诺下,应不会开放中国农产品进口,开放的压力会集中在工业产品上。若接下来的谈判开放原先禁止进口的一千三百七十八项产品,北部产业所受到的冲击会比中、南部严重。

*若无法签FTA 产业西进更严重*

守护民主平台、台湾人权促进会等数十社团发起成立的两岸协议监督联盟,昨早举行“ECFA与公民社会”座谈会。洪财隆在会中表示,ECFA真正的冲击会是日后的谈判,也就是说,立法院现在能审的,只是冰山的一角。且若台湾只签ECFA,却未能与重要经贸伙伴签FTA,必定强化产业外移到中国的诱因。

台湾劳动与社会政策研究协会执行长张烽益指出,虽然政府在九百五十亿的损害救济基金中,拨三百多亿补助劳工,但如不开放劳工自行申请,而由资方提出的话,对劳工其实没有帮助。

台湾企业社会责任协会秘书长曾昭明指出,智利、新西兰跟中国签署FTA时,都曾把人权、环境条款纳入。然而,这类主张迄今未见于两岸各项协议。他认为,立法院应决议要求政府未来与中国谈判时顾及,马政府也应致力落实。

针对ECFA的国会审议机制,守护民主平台执行委员赖中强指出,逐条审议有六种方式,未必会更动协议内文。若针对条文或降税开放项目进行修正或保留,两岸应就国会的议决结果再行协商。此外还有五种逐条审议的方式,都不会更动到协议内文。

他说,立法院可就协议内的概括性条款作出定义,例如“实质多数”的定义。立法院也可对协议的生效日期或条件作出决议,因为ECFA并无明订生效条款、日期,也不会更动内文。立法院也能就日后将进行的货品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投资协议、争端解决协议等谈判,或对于执行协议的相关内国法,作出附带决议。

*若比照FTA 立院更应逐条审议*

赖中强提醒,若ECFA是比照FTA,更应逐条审议。因为ECFA涉及产业利益、劳工权益与财富重分配,是重要的民主议题,没理由回避国会与民众参与。再者,政府洽签过程中采黑箱作业,人民的事先参与权已被剥夺,政府不该再剥夺事后审议权。

赖指出,立法院在○三年审议我国与巴拿马的FTA时就决议,“日后行政院所属各部会对外缔结双边、多边条约或协定时,应循宪法第六十三条程序,先由立法院议决通过为原则。若有紧急或特殊状况时,则应征得立法院授权。”依该决议之精神,立院有权对ECFA逐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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