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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通过 老农津贴调整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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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20日电)行政院会今天通过老年农民福利津贴暂行条例与国民年金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建立与消费者物价指数(CPI)连动的老人及弱势族群社会福利津贴与年金给付制度化调整的机制。

农委会指出,参考96年至100年底预估消费者物价指数涨幅为5.27%,调整后老农津贴每人每月可领6316元,比现行调增316元;国民年金老年基本保证年金,则将从每人每月3000元调到3158元。

  这次除调高老农津贴,身心障碍者生活补助费、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贴、中收入家庭儿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国民年金相关给付及低收入户家庭(儿童、就学)生活补助也一并调整。

  行政院预估受益人数达287.19万人,估计所需经费约新台币68亿元,由101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额度调整支应。

  行政院会通过的老年农民福利津贴暂行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建立中央主管机关应每4年参照消费者物价指数成长率,公告调整老农津贴金额的机制。

  国民年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规定,国民年金法所定老年年金给付加计金额、老年基本保证年金等所定金额,自101年1月1日起由中央主管机关参照中央主计机关发布最近1年消费者物价指数较96年消费者物价指数成长率公告调整,其后每4年调整1次。

  行政院长吴敦义表示,老年农民福利津贴暂行条例与国民年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完成立法后,将建立与CPI连动的老人及弱势族群社会福利津贴与年金给付制度化调整的机制,符合公平正义原则,并袪除政治性的干扰,同时也在不排挤其他发展性预算的前提下扩大照顾弱势民众。

  他说,内政部主管无需修正法律的其他社福津贴或补助,也请依相同机制尽速检讨,自101年起同步实施;中央及地方政府推动这项政策所需新增经费,将全数由中央政府负担,以让政策顺利实施,扩大照顾弱势民众。

  农委会在报告中表示,这次法案的修正,是为建立制度化的调整机制,每4年参考消费者物价指数调整,以取代选举时民粹式加码。排富排新不排旧,也兼顾公平正义及确保现在已领津贴老农的权益。

  农委会主委陈武雄在行政院会后记者会表示,将老农津贴发放制度化、定期调整,才是对农民的尊重;而不是每逢选举被提出,变成选举筹码,这对农民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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