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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
【大纪元11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秩维台北22日电)环境教育法6月上路,为鼓励机构和设施场所投入环境教育认证,环保署今天表示,只要在民国101年8月31日前通过认证,设施场所最高可补助新台币7万元、机构最高补助4万元。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表示,设施场所只要在101年8月31日前通过认证者,最高能补助7万元;已通过认证者,可在101年8月31日前申请补助办理环境教育所需费用,最高补助50万元。补助限定为前40名申请者,而受补助者须优待参加环境教育者门票、解说、材料等相关费用。
机构部分,环保署表示,只要在101年8月31日前通过认证者,最高补助4万元;已通过认证者,可在101年8月31日前申请补助办理环境教育时向学员收取费用的50%,单一机构最高补助50万元,补助限定为前10名申请者。
为落实环境教育法,环保署也成立环境教育免费专线,即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止,周一到周五上午8时30分到下午5时30分,提供解决相关环境教育疑问和服务;另外也委托环境教育学会成立“环境教育辅导团”,由专家学者到各级单位提供专业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