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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险罪
【大纪元2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21日电)56岁的温姓男子今天凌晨酒后在租住大楼屋顶燃烧凉被及书籍,民众报案有人纵火,警方到场时,温男称他只是大扫除烧杂物,保证不会引起火灾,警方以公共危险罪嫌移送法办。
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民权派出所表示,今天凌晨2时接获民众报案指称,有男子在大楼屋顶纵火,唯恐火势延烧影响大楼安全,警方立即到场查看并通知消防队派员前往扑灭火势。
警方表示,温姓男子向警方指出,他只是大扫除,在顶楼燃烧不要的书籍和杂物,他坦承事前曾喝啤酒,但向警方保证绝对不会引起火灾;而租屋给温男的房东则表示,温男常喝酒闹事,且积欠房租。
警方表示,大楼顶楼地板已被烧得漆黑,所幸,消防队及时灭火,未扩大毁损范围,依公共危险罪嫌将温男移送法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