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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闻树林将兴建火葬场 市府将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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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3月04日讯】 (大纪元记者宋顺澈新北市报导) 最近有一些人在保安街2段尾端山坡地丈量及进出,说要辟建进出道路通往火葬场,地方上也有传闻树林区保安街2段337巷附近将建火葬场一事,地方听闻此一讯息,莫不惊讶,因为当地有上千户住家,如果兴建火葬场,将严重影响周遭民众生活品质,树林区当地市议员陈世荣及洪佳君等民意代表接获此讯息,立即向市政府主管机关民政局表达地方关切之意。

经市府民政局了解,民政局表示:本案系民众周君于民国81年间,申请在树林区三角埔段190-5、190-6地号等2笔山坡地保育区农牧用地,面积1.1943公顷设置“私立中国宝塔附设火葬场”,经台湾省政府社会处、农林厅、建设厅、环保处、地政处共同审核完竣,后经台北县政府于81年3月10日函知申请人周君,请申请人应依所列核复事项办理,即有关用地变更编定、水土保持事项及建筑行为应符合相关规定,及设置完竣应经台北县政府检查合格,报送台湾省政府社会处备查后,始得启用。

惟查本开发案虽于民国81年核准,但核准后,主管机关民政局迄今尚未接获相关开发申请,现仅据报导转述民众反映,知道有殡葬业者连续2天在树林区保安街2段337巷附近丈量土地,并表示系要拓建通往火葬场之道路。

民政局表示,本案系台湾省政府时期核复申请人周君之纳骨塔附设火葬场筹办申请,并已叙明后续相关申办事项仍须由各目的主管机关审理。考量本案核复迄今历时已久,相关时空背景多已转换,现地方所表达之民意诉求,政府仍应予正视,故本案倘未经各目的主管机关审理核可前,应不可从事各项兴建工程,如果申请人后续提出相关申办事宜,民政局将本主管机关立场,会将地方之民意诉求转知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并请各本权责严格做好各项把关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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