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1年03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周成英国报导)3月3日威尔士进行了全民公投,结果显示,一共22个郡中有21个支持威尔士国家议会(National Assembly for Wales)拥有直接立法权。这一公投结果意味着威尔士议会将在20个拥有自主权的领域里拥有直接立法权。
目前的点票结果估计参加投票的人占总人口的35%,其中超过六成人(近52万)投票支持威尔士国家议会拥有直接立法权,反对者近30万,占投票总数定额36.5%。
威尔士第一部长卡文•琼斯(Carwyn Jones)表示:“今天,一个古老的国家终于达到了法定年龄。”
正在威尔士首府卡迪夫开会的副首相克莱格表示,这一公投结果是一个转折点。他说:“有史以来第一次,只涉及到威尔士的法律将会只由威尔士人来制定”。
积极支持直接立法权的“Yes For Wales”活动负责人罗杰•刘易斯(Roger Lewis)表示,他非常高兴,“很明显,威尔士人发言了”。
反对直接立法权的团体则质疑,参加投票的人数使人们对这一公投结果的合法性产生疑问。他们还质疑,威尔士议会是否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审查以确保制定良好的法律。
根据现有的法律,当威尔士议会认为需要在他们拥有自主权的20个领域里面进行立法时,他们都需要根据《2006年威尔士政府法案》(2006 Government of Wales Act)里面的第四部分的规定,向英国中央政府要求获得立法权。也就是说,他们每次需要立法的时候,都要先向中央政府申请立法权,这一制度被称为是“立法能力法令”(Legislative Competence Orders)。
全民公投的结果意味着,此后,涉及到这20个领域的立法无需先获得立法权。这20个领域包括卫生、教育、交通、环保等,但是除了这20个领域外的其它方面,威尔士议会仍然没有立法权,比如税收、国防。
支持直接立法权的人认为,修改现行的制度会加速政府的决策过程,会节省费用。但是反对的人认为,立法能力法令制度已经使威尔士的议员拥有了立法权。
2007年威尔士议会开始要求直接立法权的运动。这还导致工党与威尔士党(Plaid Cymru)之间打破僵局,达成“一个威尔士”联合协议。协议的一项内容甚至包括,如果他们得到足够的公众支持,他们会寻求议会得到更多的权力。去年,威尔士议会一致通过了就直接立法权进行全民公投的决议。
目前,威尔士议会拥有60名议员,公投结果不会使议员人数增加。
威尔士权力移交历程
1950年,威尔士各党派开始了“威尔士议会”运动,1964年,工党成立威尔士办公室(The Welsh Office),吉姆•格里菲斯(Jim Griffiths)成为首任威尔士国务秘书(Secretary of State for Wales)。1979年,威尔士公投以压倒多数的结果否认了工党提出的成立威尔士议会的提议。1997年,第二次公投以非常微弱的优势支持成立威尔士议会。2006年,又一次公投结果使威尔士议会拥有了立法权,但是必须逐项获得英国中央政府的同意。2011年公投结果使威尔士议会在拥有自主权的领域里得到了直接立法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