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清心:中共拿护照最后堵住谁的路?

玉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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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4月03日讯】护照就是一个人的身份证明,像出生证一样与生俱来。现在中共把它当作一个要胁、迫使人就范的手段,实在可耻可悲。这大概也是独裁国家的特色,就是要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剥夺他人的天赋人权。

旅居捷克的一对法轮功学员夫妇,去年向中使馆申请换发护照被拒。领事和主任说:“这是国内的意思,你们不能回国了。”

经建议他们去求助国际移民组织。该组织官员温特尔先生接待了他们并表示立即亲自找中使馆交涉。过了两天,他高兴地告诉他们:“问题解决了,领事答应给换发护照。你们去找他吧!”二位再去使馆,领事说:“没那回事,我们没答应给换发护照。”

当温特尔先生听清了中使馆新的答复后,立刻电话给捷克内务部,讲明了他们的情况。他安慰这对夫妇,在护照解决之前,如果遇到警察检查身份,“没关系,我把手机号给你们,让警察直接与我联系。”

不久二人收到了温特尔先生的信,让他们去捷克内务部办理捷克护照。办护照时内务部官员说:“你们在捷克有信仰和炼功的自由,我们欢迎法轮功。”

一对中国老夫妇,没打算换捷克护照,就因为不放弃自己的信仰,被中使馆宣布:“你们不能回国了!”突然被取消中国国籍,宣布你不是中国人了,推出去不管了。若不是捷克移民组织和捷克政府伸出援手,给这对中国老人解了燃眉之急的话,他们就成了无国籍的“黑人”。

中使馆作为中国驻外代表,主要职能之一是保护本国及其侨民在外的合法权益。中使馆不但不尽保护职能,还粗暴地剥夺了公民的国籍,严重侵犯人权。按“国内的意思”办,实际上是在执行国内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办公室”的指示。中使馆忠实地具体实施“六一零”对海外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这难道不是助纣为虐,不是同样在犯罪?

另外,中共取消法轮功学员和不被它喜欢人的护照,等于剥夺了这些人的国籍,容易造成“无国籍状态”。这一行径,对整个人类社会的公共秩序和个人安身立命都极不负责任,违背了国际公约准则,不得人心。

再者,驻捷中使馆在按国内意思行事时,身为外交官的领事,出尔反尔,当面撒谎,耍弄驻地国官员,令捷克政界民间不能接受。中共党官把国内那套恶风陋习无所顾忌地带到国外的外交事务上,显得与文明社会格格不入。这样的外交使节不给中国和中国人丢脸吗?既无人格又失国格。由此不禁让人联想,中共外交官在国外尚敢如此无视法律,粗暴践踏人权,放肆得令人瞠目,那在中国国内的人权状况不知要糟糕到何种程度?

今年随着北非民主浪潮的风起云涌,中使馆似乎有了一些微妙变化。最近,欧洲一位法轮功学员意外拿到了延期护照。

开始也是以“因技术问题,暂不能给你”为由,中使馆对申请延期护照置之不理。律师建议法轮功学员申请所在国护照,但需要中使馆拒绝理由的书面文件。学员给中使馆寄出一封信,要求明确答复拒绝的理由,如果是因为修炼法轮功而拒签,请把这个理由写清楚在纸上回复给他。

学员很快接到了领事打来的电话:你来取护照吧,我们给你解决了。学员收到护照后说:领事先生,我非常高兴,是为你和你们使领馆做出了一个正确的选择。领事没听懂,说:你相信,我们会对你有个正确的答复。学员说:我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公民,被你们断了一个多月的身份,这算什么正确答复?领事忙说:你情况特殊嘛,我们得调查。学员说:你说的特殊情况不就指法轮功吗,你想调查什么?领事:是啊……学员说:我宁愿相信你们是因为技术问题拖延的,而不愿意相信你们是因为法轮功这个原因。

中使馆为什么不敢明说、不敢写出“因为修炼法轮功”不给护照的理由?既然不给的理由正当,为什么难于启齿,更难于见书,如此见不得人?是理屈才词穷,还是落下白纸黑字怕日后被秋后算账?“六一零办公室”有个规矩,一切命令、指示都用口头而不书面。中使馆也沿袭了这一诡秘做法。

在驻外中使领馆有一个普遍现象,当被拒签的法轮功学员追问拒签的理由时,签证官常持同一个腔调:“你心里不清楚吗?”好像被拒签的法轮功学员做了多大见不得人的亏心事似的。当法轮功学员替对方解释:不就因为修炼法轮功吗?一经捅破,讲出真相,对方马上显得惊慌失措,要么语无伦次,要么张口结舌,一般再不露面了。

为什么中共官员一提法轮功就失魂落魄,不敢面对?我想是因为有越来越多的人对中共的这场迫害越来越不看好,心里发虚,没有底气闹的。按理说,走出国门的外交官不缺乏真实资讯来源,比被信息封锁的国人,更应该清楚中共对法轮功的这场迫害是什么怎么回事。曝光出的大量迫害真相令世界震惊,而这场人权灾难还在发生着。

签证官们应该清楚,护照是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凡是有国籍的公民,都有权申请护照;作为政府也有义务为公民提供护照,这是基本人权,国际惯例。中国自称要同国际惯例接轨,2007年起施行中国的《护照法》,其中规定,有七种申请人拿不到护照。对前六种理由,与法轮功学员都不沾边。最后的第七条规定,倒像是“量体裁衣”给中共不喜欢的人定制的一条规定: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什么是“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司法解释权在中共手里,不对中共口味的都能被装入这个大黑匣子里,可以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强加给法轮功的罪名无非是搞政治,不爱国。没有中共的这场邪恶迫害,何以有公开的、和平的反迫害?这就是中共所指的所谓搞政治。中共窃取政权,一党独裁,有意混淆党国概念,谁不爱党,谁就不爱国。这样祸国殃民的恶党,还有几个中国人爱它?

仍旧认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政策,在办理护照上,以中国《护照法》里那条“恶法”为依据,视法轮功学员“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而拒发拒延,这其实是直接在执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政策。

中共想用护照来封堵法轮功学员的路,迫害十多年来,并没堵住。堵来堵去,像是要堵住自己的路。中国《公务员法》第54条:“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是否堵死了那些以护照为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参与者?大审判面前,你再以“是执行上级指示”为借口推脱罪责,逃避追究,恐怕为时已晚。

堵来堵去,行恶者最后不是堵住了自己的退路、后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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