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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反电磁辐射游行 争取降低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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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5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北报导)5月14日亚洲国家首次举办反电磁辐射公害游行,呼吁要求政府应保障“住宅及劳工”环境安全,要求比照卫生署办公室,极低频电磁辐射值应在2毫高斯以下。来自全国二十多个受害者自救会、五十多个NGOs团体代表,约七、八百人游行从卫生署经过立法院到凯达兰大道,希望政府重视,要求明确立法以保证人民生活财产的安全。


台湾电磁辐射公害防治协会14日在台北举行“我家不要电磁辐射伤害”大游行,要求政府应建立电磁辐射预警防范制度,确保民众免于受到电磁辐射对生命安全的威胁。(摄影: 林伯东 / 大纪元)

514“我家不要电磁辐射”大游行,提出五大诉求,包括建立<电磁辐射预警防范>制度、<电磁辐射>翻译、定义应具体明确、室内<极低频电磁辐射>应低于2毫高斯、<电磁辐射>产品应标示警语、建立公民参与机制。

中正大学经济系特聘教授陈文雄表示台电正在架设34万5千伏特超高压输电线路,沿途经过彰化县社头、田中、田尾、北斗、埤头等乡镇。根据国际癌症机构(IARC)已认定长时间暴露于极低频电磁辐射3~4毫高斯以上可能致癌,呼吁卫生署应该要订定长时间暴露极低频电磁辐射限制,住宅极低频电磁辐射不应超过2毫高斯。


台湾电磁辐射公害防治协会14日在台北举行“我家不要电磁辐射伤害”大游行,要求政府应建立电磁辐射预警防范制度,确保民众免于受到电磁辐射对生命安全的威胁。(摄影: 林伯东 / 大纪元)

台湾电磁辐射公害防治协会理事长陈椒华表示,卫生署应公布住宅、办公室停留4小时以上的地方,极低频电磁辐射不应超过2毫高斯,另外,环保署应明确定义“环境建议值”,因环保署现行所订833 毫高斯“环境建议值”(Reference level),乃是避免瞬间神经伤害的“瞬间(短时间)暴露参考限制值”,不适用于“长时间”暴露限制。

陈椒华提到立法院应即早立法,依据欧美国家的住宅平均值分别为0.7毫高斯及1.1毫高斯,台湾室内<极低频电磁辐射>不应超过2毫高斯。

台中雾峰乡甲寅村高压电塔林立,高压缆线从屋舍上方穿越而过,造成当地电磁辐射过高,原本居住在雾峰的颜秀兰哭着表示,自从民国94年12月开始日夜暴露在高压辐射下,造成头痛、耳鸣、失眠等症状非常严重,常年吃止痛药饱受煎熬。到处陈情抗议,递送陈情书,但最后得到的回答都是”无证据”、”无危害”,问题依旧没改善,因为敏感症状严重,后来逃回南投娘家。

台北市反松湖超高压变电所自救会会长徐正文表示,台电打算在松山区和内湖区旁美丽基隆河旁及人口稠密住宅区及COSTCO大卖场区旁, 兴建松湖超高压变电所,先前就有民众向政府陈情要求变更处所,但后来经由市府评估后提供9处地点供台电选择,但还是仍执意要盖在于人口稠密住宅区及商业区。


台湾电磁辐射公害防治协会14日在台北举行“我家不要电磁辐射伤害”大游行,虽然现场下着大雨,依然浇不息民众上街的情绪。(摄影: 林伯东 /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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