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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38行业 订最高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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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21日电)为防止工作过劳死,台北市政府今天通过“台北市政府核备劳动基准法第84条之1约定书审查基准”草案,明定3大类别、保全人员等38个行业别的最高工时上限,最快7月底实施。

台北市劳工局长陈业鑫指出,“台北市政府核备劳动基准法第84条之1约定书审查基准”,上午已在市政会议中通过,将参照行政程序法第154条规定,预计7月1日办理预告程序,明确规范审查标准。

陈业鑫表示,在公告程序内的这1个月,若劳资双方仍有异议,仍可提出陈述意见;市府也会视情况举行听证会,但若过程顺利,最快7月底可实施。

依约定书审查基准中所订定的工作时数标准规范,其中规定大部分工作者,必须遵守每日正常工作时限,连同加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每月总工作时数也随之调降,依各类工作者的行业特性及工作强度等差异性,分为3大类。

遭外界形容为“血汗工厂”、“爆肝”,劳动强度相对较高的工作,例如资讯服务业、医疗保健服务业的系统研发工程师与维护工程师,以及保全业运钞、人身保全等,订为240小时。

中度劳动强度者,如公务机关的技工、工友,首长或救护车驾驶,为260小时;工作强度较低者,如驻卫保全、抽水站人员等,订为288小时。

陈业鑫指出,台北市自行订定工时上限,并不违背中央法令;依现行规定,符合劳基法第84条之1规范的行业,雇主原本就可和劳工另行约定工时、例休假等,约定书须交由当地劳工局核备,但因中央至今没有统一审查标准,北市考虑工时过长,危害劳工健康,因而下修工时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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