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1年06月03日讯】驻守西九龙交通部意外调查队警员,涉嫌2年半内利用4个户口4度清洗黑钱逾469万元,经审讯后于区院被裁定4项洗黑钱罪成,2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处入狱3 年。法官彭宝琴判刑时指,被告知法犯法,虽然被告因案件失去退休金和断送前途是很可惜,但仍要判具阻吓性刑罚,打击洗黑钱罪行,故判其入狱三年。
控罪指,被告何鸿耀(37岁)在07年至09年7月2日期间,分别透过一个马会投注户口和中银、渣打、恒生三个银行户口,处理犯罪得益合共 469万多元。被告曾辩解有关款项是用作营运酒吧,另有一部分为赌博赢得。但法官认为被告于案发期间薪金共68.5万元,月入不过2.3万元,账目明显是财富与官职收入不相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