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律师专栏】是只要绿卡 还是成为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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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6月04日讯】取得来之不易的美国绿卡后,您下一步就要考虑是否和如何维持绿卡身份,并成为美国公民,因为这二者有本质性的区别。

一. 绿卡与公民身份在有关待遇上的区别
  
1. 绿卡身份的待遇
  
取得绿卡只表明您可以在美国永久合法居留,但在法律上仍然被视作外国人(Alien),除了政治上无选举与被选举权,经济上无法享受一些社会福利和医疗保险外,在移民方面,也有许多不利因素:
  
(1) 为了维持绿卡身份,您必须每年至少在美国居住6个月以上(除非采取下面所述的一些措施);
  
(2) 如果违反美国相关法律,绿卡会被吊销,可能被驱逐出境;
  
(3) 只能为您的配偶及21岁以下的未婚孩子,及21岁以上的未婚儿女申请绿卡,如果配偶及孩子和儿女属于亲属移民2A、2B类别,还要等排期﹔
  
(4) 不能为父母、已婚儿女、兄弟姐妹申请绿卡。
 
2. 入籍成为美国公民后的待遇
  
您入籍成为美国公民后,除了政治上享受选举与被选举权,经济上可以合法享受各种福利待遇外,在移民方面还有如下好处:
  
(1) 不必受每年必须在美国居住至少6个月以上的限制,可以随意进出美国,不用担心在海外居住超过6个月,绿卡被吊销,因为您入籍后,即成为美国公民,可以享受一切美国人可以享受的权利,受美国法律的保护。当然,如果违反法律也受法律的制裁。但与绿卡不同的是,您已是一个美国人,而不是一个外国人(如前所述,绿卡持有者仍被视作外国人),因此不会被驱逐出境(个别的特殊情况除外,如二次世界大战中的纳粹分子);
 
(2) 可以即刻为直系亲属-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孩子申办绿卡,不必等排期;
 
(3) 可以按第一优先类别(FS-1)为21岁以上的未婚儿女申请绿卡;如果在持有绿卡期间已为他们提出申请,则可从第二优先(FS-2B)晋升到第一优先,并保持原来的优先期;
  
(4) 可以即刻为父母申办绿卡(为父母申请绿卡的儿女必须21岁以上);
  
(5) 可以为已婚儿女、兄弟姐妹申办绿卡。

二、为了入籍成为公民而在美国连续居住和为了保持绿卡身份而在美国长期居住的区别
  
1、为了入籍成为公民而在美国连续居住的要求
  
您必须在取得绿卡后,连续在美国居住5年,实际居住2.5年。若您与美国公民结婚,取得绿卡后,只需在美国连续居住3年,实际居住1.5年。若您离开美国不超过6个月,则不中断在美连续居住的时间。若超过6个月或6个月以上,但不超过1年,则中断在美连续居住的时间,除非有合理的解释,让移民局在您离开美国6个月以上后仍不中断计算您在美国连续居住的时间。离开美国1年或1年以上,则自动中断在美国居住的连续性,除非采取下面所述的必要措施。
  
中断居住连续性的后果:若在美国居住的连续性中断,返美后需从头计算在美国连续居住5年或3年的时间。以前几年居住的时间均不算数。这当然会造成入籍申请的推迟。
  
如何防止中断在美连续居住的时间–为了防止中断在美连续居住的时间,您应该:(1) 每6个月返美1次;(2) 至少每年回美1次,如果有合理的解释;即使在美短暂停留几天,也能防止中断连续居住的不良后果;(3) 最保险的方法是,若计划长期在国外工作,最好在出国前向移民局提出保留在美连续居住的申请,这样既可以保留以前在美国居住的时间,又不必每6个月或至少一年回来一次。
 
2、为了保持绿卡身份而在长期居住的要求
 
如前所述,绿卡是指可以在美国永久居留的身份。既然是美国政府给予的一种在美国永久居留的身份,法律要求您应有较常的时间在美国居住,否则会被移民局视为放弃在美国永久居留的意图,取消您的绿卡。
  
保持绿卡身份的重要措施之一是要继续保持在美国永久居住的意图,并且每年至少要在美国居住6个月以上。如果出国超过6个月以上,最好申请回美证。虽然离开美国不超过一年并不强制要求提供回美证,可以用您的绿卡入境,但在目前美国加强反恐措施,严格审核出入境外国人士的情况下,申请回美证将更有助于您顺利返美。申请回美证的目的是向移民局表明您没有放弃在美国永久居留的意图。首次申请可以获得两年的批准。您申请的次数越多,移民局审核会越严,批准时间也会逐步减少。
  
但是,虽然您申请了回美证,并在其他方面保持了与美国的联系,从而保持了您的绿卡身份,防止了在入境时可能被拒之关外,但是如果您出国在两年或以上,且在出国的两年期间,中途从未回过美国,也没提出保留在美国连续居住性的申请,那么,从申请入籍的角度考虑,您以前在美国连续居住的时间仍然会自动中断。换言之,取得回美证保持绿卡身份并不能保证完全符合公民入籍的要求。但要符合入籍的要求则必须要有绿卡身份。
  
田律师办公地址:11333 North Central Expy, Suite 201, Dallas, TX 75243﹔Tel: (972)-978-2961; Fax: (817)-977-6831﹔Email: alextianattorney@gmail.com, tianfangzhong@yahoo.com﹔网站:http://www.tainlawfirm.co.c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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