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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兰法院院长黄瑞华 获颁荣誉县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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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7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曾玉美台湾宜兰报导)宜兰地方法院7月28号办理新旧任院长交接典礼,县长林聪贤等各界首长及法界人士应邀出席,场面热烈。卸任院长黄瑞华获县长颁“荣誉县民证”。接任的原台东地方法院院长刘寿嵩,曾担任过台北地方法院发言人。

交接典礼上,林聪贤颁赠“荣誉县民证”给台湾宜兰地方法院卸任院长黄瑞华,表彰她在任职期间,打造为民服务的一流司法环境,提供宜兰地区迅速、优质的司法服务,肯定她对宜兰县的用心与贡献。

黄瑞华自95年起服务于宜兰地方法院,即以“法院存在的价值,来自人民的信赖”为职志,不断地期勉法院同仁,坚持正直清廉、独立、公平公正,才是赢得人民信任的道路。

她首创,由院长主动带领法官等相关主管走出法院,宣导公证、诉讼辅导及法治教育业务,直接与人民对话双向沟通,听取县民对司法行政服务的需求,充分展现司法为民的关怀与体贴。

始终抱持“无罪推定原则”,在99年8月间创下全国首例-“无囚笼羁押候审室”,让还未被定罪的被告,不会有被关在囚笼里的压迫感,降低部分日后无罪确定者的羁押创伤。重视宪法基本人权的保障。

国际刑事法院法官Stefan Trechsel表示,深深为台湾民主发展、保障人权感到欣慰和骄傲,跟欧洲的其他国家比起来,一点都不逊色。这不仅是黄院长个人优越的创举,同时也让国际间看见台湾宜兰地方法院在保障人权上,勇于改革及司法为民服务的正义精神。


宜兰地方法院新旧任院长交接典礼(摄影:曾玉美 /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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