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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判马多夫150年 陈卓光分享内心想法

2011-07-03 22:42 中港台时间|2025-10-22 01:1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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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7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沙莉编译报导)法官陈卓光判处马多夫150年徒刑,这个量刑也许是美国白领犯罪历史最令人惊讶的,并引发了大量讨论。

在华尔街金融巨骗马多夫(Bernard Madoff)案宣判前一周,法官陈卓光(Denny Chin)收到了马多夫律师大幅减刑的请求。

据《纽约时报》报导,马多夫律师艾拉·李·苏尔钦(Ira Lee Sorkin)请求刑期减为12年,“比有效的终身监禁短一些”。理由是,现年71岁的麦道夫,根据资料显示,可能剩余寿命仅约13年。


华裔法官陈卓光(Denny Chin)(网络图片)

法官陈卓光表示,他理解苏尔钦的意图, “如果为某人争取自由,这是一个合理的理由。这是马多夫争取自由的努力。”

陈卓光说,他迅速拒绝了对马多夫宣判12年刑期的提议,但思考过20至25年是否可以接受。他说:“最后,我只是认为他不应该得到减刑。”

马多夫在联邦监狱接受《纽约时报》电话采访时说,陈卓光迎合“时下的暴民心理”,他说:“告诉我,还有谁受到这样的宣判。我是指,连环杀手被判处死刑,但他对我这样宣判。”

陈卓光表示,马多夫对11项针对他的起诉认罪。陈卓光说,他在努力寻找合适的刑期——“公正的判决”。因为11项罪状没有一项能够对马多夫判决终身监禁,他不能判处马多夫传统的终身监禁。因此他对各罪分别定罪量刑,总计150年。 陈卓光表示,150年徒刑发出一个决定性的信息。他认为,马多夫的“行为是如此恶劣,我应该尽我可能惩罚他。”

宣判前一天,陈卓光阅读了来自受害者大约450封电子邮件和信件。陈卓光用“非常邪恶”概括马多夫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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