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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补习班 5原则停看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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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雅筑台北5日电)暑假来临,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提醒民众,选择补习班的原则包括:合格立案摆第一、师资课程多打听、分期贷款花招多、退费规定要厘清,以及契约内容仔细看等5项。

台北市立案补习班目前共有2719家,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社教科科长王永进提供选择补习班的5大原则供民众参考。

首先,合格立案摆第一,他表示,北市合格立案之补习班资讯均登载于“台北市补教业者资料库”(http://www.bsb.tp.edu.tw/)供民众查询补习班名称、立案证号及地址等。另外,补习班应在明显处悬挂立案证书。

王永进表示, 民众应多打听、比较补习班师资、口碑、教学科目与进度,确定课程符合需求,也可要求试听、试读课程。对保证班的期待应客观、实际,保证内容及期间应具体记载于服务契约书,避免争议。

王永进表示,分期贷款花招多,例如分期付学费免利息,但办理退费可能须负担额外费用。采“分期付款”或“刷卡缴费”时,须了解增加的利息支出、手续费、解约规定,并详细阅读文件再签约,一旦签名,契约就生效,不能片面解除。

王永进提醒民众,别以为没上课,补习班学费就应该全退,应厘清退费规定。依照“台北市短期补习班管理规则”,开课前60天提出退费,应退95%;开课前8至59天提出,应退90%;开课前1至7天提出,应退80%;开课后第2次上课前提出,应退70%;第2次上课后且未逾课程1/3提出,应退50%;上课后超过课程1/3,不予退费。

王永进表示,应要求补习班签订补习服务契约书,以保障权益。另外,补习班须给5天的契约审阅期,未确认前不要轻易签名或缴费;也应确认契约课程时间、科目、收费内容、金额、退费规定及其他约定事项,是否与补习班承诺内容一致。

另外,若契约书有“本人同意于签署本契约书时抛弃契约审阅期”等条款,则已违反“短期补习班补习服务契约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定,条款无效。

教育局表示,民众如有补习班消费争议,可以书面载明补习班班名、班址、所报课程、开课及结业日期、缴纳费用等内容,向教育局社会教育科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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