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莫拉克风灾 嘉兰村民求赔2亿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8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卢太城台东县4日电)莫拉克风灾即将满2年,台东县嘉兰村灾民今天请求国家赔偿,主张数十户家园遭洪水吞噬是人祸,向台东县政府等5单位提出包括房产、文化和精神赔偿近新台币2亿元。

民国98年8月8日莫拉克台风造成嘉兰村70几户民宅遭洪水吞噬,虽然政府已经安排灾民住进永久屋,以及相关安置措施;不过,灾民认为这场灾难是人祸,因此今天委托4名律师提出国赔求偿。

数10名嘉兰村排湾族人上午前往台东县政府,控诉“政府怠惰,毁我家园”,要求国赔。排湾族阿嬷哭诉,原本以为可以安身立命的家园,怎么会横躺在河床上?

嘉兰村自救会理事长蒋争光表示,94年7月海棠台风时,嘉兰村民就有16户被暴涨洪水吞噬,居民一再要求相关单位整治河川,却遭到政府忽视和便宜行事,4年的时间仅在河道放置消波块,莫拉克台风时造成更大灾害。

法律扶助基金会律师团陈采邑表示,律师团协助灾民向台东县政府、原住民委员会、水利署和第八河川局、农委会等单位提出国赔。

陈采邑表示,嘉兰村排湾族人被迫迁住太麻里溪畔,原民会和台东县政府要负起不当迁村之责;水土保持不当和山坡保育治理绩效不彰,农委会责无旁贷;水利署和第八河川局则是防洪和治水不力。

陈采邑表示,总共有46户、68人集体提出国赔,求偿项目包括家园、土地等不动产,以及排湾族祖传文物如传统服饰、陶壶、琉璃珠等珍贵文化资产,加上精神赔偿,总金额大约2亿元。

评论